简介:摘要: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法制度也越来越完善,经济法在我国法律中占据重要位置,它主宰着市场经济秩序,不仅能在私人角度实施,也在社会方面实施。私人实施和社会施主要是对商品经济的把控,经济法的实施对市场经济稳定发展起着重大作用,经济法运用它的独立性去保障私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但是经济法的私人实施与社会实施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影响着个人或者社会,为了更透彻的了解,达到提升私人实施和社会实施实践价值的目标,本文对此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的策略。
简介:湖北省企业家协会和武汉大学法学院联合召开“依法治厂”研讨会,着重研讨《企业法》实施以来的情况、经验、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湖北省企业家协会会长杨志国同志在开幕词中指出:《企业法》是调整企业关系、规范企业行为的基本法,是依法治厂的基本依据,也是企业贯彻治理整顿、深化改革方针的基本准则。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马克昌教授在会议总结中强调:保障《企业法》实施、实现依法治厂,必须继续实行政治体制改革,使国家逐步由人治转变为法治,在全社会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只有具备这样的大气候、大环境,依法治厂才能切实做到。企业界的代表认为:贯彻实施《企业法》不仅是企业的事,而且是整个社会的事;《企业法》不仅对企业行为有约束力,对政府管理部门也应当有约束力。法学界的代表提出:《企业法》贯彻实施不尽如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律虚无主义在新形势下的复活,其主要特点就是有法不依、以权代法。克服新的法律虚无主义的对策,是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层的法制观念,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法律监督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