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法律和政治或许法律哲学可以被理解为政治哲学的一个分支?这两者之间显然存在着关联.法律体系是政治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奇怪的是政治学的研究者们竟始终对它的实施不感兴趣.法律、法律适用、法律构成、立法机关、法院、司法判决、法律推理、法治,如此等等,都是政治学研究的重要课题.立法机关和法院是政治机构,法治是政治理念,司法判决和法律推理是一定社会的政治文化的组成部分,是人们展示的政治实践和政治技能.的确,它们都不是政治学的研究者们感兴趣的主题.政治学研究者的兴趣点,在于像政党这样的非法律的组织,像自由与繁荣这样的非法律的理想,像选举和游说这样的非法律的实践活动,还包括像权力和战争这样的非法律现象.然而,法律学者们所研究的课题,是政治学的研究者必须关注的一个非常丰富的子集.
简介:受从"哲学批判"到"政治经济学批判"之转变的影响,马克思法律理论的建构遵循了"社会—政治法律哲学进路"。这种进路的选择不仅不是马克思的疏忽,更是包含着马克思本人促进人类解放的伟大担当和理论旨趣。而且,这种进路触及到了法律的一个特征,即法律的非自主性(法律的社会—政治基础),对当下中国法律哲学的建构具有跨文化的普适性。
简介:哲学是一种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科学的犯罪构成的立法设置与科学的犯罪构成理论的建构需要哲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引导。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开放的和发展的哲学。犯罪构成的建构应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指导下展开,同时,可借鉴一些合理的西方哲学思想和方法。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决定意识''分析和综合''系统和要素''结构与功能''运动与静止''对立统一''量变与质变'等哲学原理,以及西方哲学中的'价值哲学''结构主义''过程哲学''实用主义哲学'等哲学理论对于犯罪构成的建构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哲学理论审视下,我国通说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它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在未来,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应在哲学理论指导下予以进一步完善。
简介:本期主题涉及宪法哲学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宪法学追求科学品格的展开,宪法学的研究方向呈现出多样化的倾向,宪法哲学就是其中的命题之一。不过,尽管有学者提出了宪法哲学的命题,并已有相关研究,但是依然问题重重。本期编发的五篇文章主要围绕宪法哲学成立的可能性、宪法哲学的命题、英美宪法哲学和传统中国哲学思想对宪法知识的影响等展开论述。关于宪法哲学成立的可能性,前四篇论文承认了宪法哲学成立的正当性,但是角度各不相同,观点各异。关于宪法哲学的命题,有的提出以人为本是当代中国宪法哲学的命题,有的认为基督伦理和自然法理论是宪法哲学的精神资源,有的则认为宪法哲学包含宪法的政治哲学和认识论哲学。至于传统中国哲学思想对西方宪法知识的影响,虽然已有学者进行了研究,但是如何深入到具体的个案,最后一篇论文作了一点探索。其实,宪法知识在近代中国的命运与其说是哲学问题,不如说是文化问题。希望本组论文能够引起学界的广泛探讨.
简介:六、法律解释答案摘要,法官(乃至其他法律人)不可能也不应当对每个法律新问题均必然获得标准答案,这就决定了在法律解释和法官造法时
简介:一书运用整体论的方法,描述了西方从古希腊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各种法哲学流派的思想、理论和主义,论证了法律是秩序与正义的综合体,探讨了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论,从而完整地构建了综合法理学体系.
简介:现代法律制度预设的主体是理性主体。后现代哲学家宣称“主体死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主体的消亡,而应理解为理性主体哲学观念的破碎以及理性法律主体预设的修正。与理性主体预设相对,法律上还有一个欲望主体的预设,该预设的当代价值在于,它为我们思考法律主体的本质提供了新的维度,从而为法学上关于法律主体的规划提供了新的依据。该文以拉康的欲望主体理论为视角,对人工智能是否应当获得法律主体地位的问题加以审视,提出人工智能是人类技术理性的延伸,似乎与理性法律主体的预设相契合,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工智能可以成为适格的法律主体,由于人工智能不具备欲望的机制,它不具备主体性;而将人工智能拟制为法律主体,当前并无迫切的现实需要,也缺乏可行性,并且有导致人的价值贬抑和物化、异化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