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常常与一些非职务犯罪相关联。而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下,检察机关缺乏对于相关案件的并案侦查权,影响了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与审判。我们有必要分析现有刑事诉讼法律关于职务犯罪侦查的相关规定,建议赋予检察机关对于此类案件并案侦查权,确保我国检察权合法、公正的运行。
简介:在新一轮司法改革的过程中,优化检察机关技术侦查权的配置是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当前职务犯罪的新变化以及司法改革的大趋势使得给检察机关配置技术侦查权具有相当的必要性和正当性,但同时也应当对其有所规制。
简介:检察机关的侦查权和侦查指挥权都应当为公诉活动服务,检察机关对于侦查活动具有侦查监督权,检察机关的侦查权、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或部门侦查活动的具体监督权
简介:侦查权是检察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学术界关于检察机关侦查权的争论十分激烈。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党的十七大报告为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作出了权威性的注解,对检察改革的方向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简介:内容摘要侦查权是检察机关依法享有的职权之一,由于社会制度、政治制度、法律传统等原因,各国立法赋予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的范围、程度等又不尽相同。本文旨对英、法、美、德、日、意等西方国家和我国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的侦查权作比较评析,通过对其侦查权设定的研究以及其制度价值的分析,探究我国检察机关侦查权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我国检察机关侦查权构建的设想。
简介:
简介:近年来,职务犯罪始终处于易发高发态势,虽然检察机关运用职务犯罪侦查权有力地打击了腐败现象,但由于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反腐败法律,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存在诸多缺失,难以适应打击职务犯罪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这与党的要求和民众的期望尚有不小的距离。借鉴国外的职务犯罪特别侦查权,赋予我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特别侦查权,并对其加以程序控制,才能更有力地打击职务犯罪。
简介:检察机关直接进行侦查的案件主要包括,但检察机关为便于起诉犯罪对警察机关侦查的案件可以进行一定限度的审查,检察官对任何案件都可以进行侦查
简介:通过对比刑事诉讼法对侦查机关及检察机关证明要求之间的异同,指出检察机关拥有侦查指导权既有刑事诉讼法律依据,也有相应的法理基础;同时指出检察机关拥有侦查指导权的必要性和意义,提出在不改变现有司法体制的前提下,可采取检警双方定期交流、适时介入侦查活动、建立类似派驻看守所式的检察室等方式来实现侦查指导
简介:由于法律文化、政治模式和司法制度的不同,各国职务犯罪侦查权的主体存在差异,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也不尽统一。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当前司法状况等因素决定了在我国宜由检察机关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但该配置模式抗干扰能力差,易滋生新的腐败,因此,必须在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检察机关侦查权的制度性制约。
简介:在侦查机关设立"检察机关派驻侦查机关检察室",是检察权进入侦查程序的创新实践,其权能基点是超越侦查监督权和公诉权范畴的独立权能,即侦查引导权。侦查引导权是检察机关被动性的间接侦查权和自主侦查权之间的机动空间,能有效实现侦查控制和侦查独立动态平衡。侦查引导权不同于侦查指挥权,是对被动性间接侦查权缺陷的弥补,侦查引导权中应处理好与侦查监督权和公诉权的关系。对于侦查引导权的具体制度设计,在确定"检察机关派驻侦查机关检察室"的权力边界时,可以从实体边界和程序边界对其进行划分。
简介:权力设置应当遵循受制约与受保障之原则,失去监督之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缺乏保障之权力必然遭遇架空。权力运行过程中总会受到一定的干扰,因此权力设置应当配备一定的保障机制,使得权力享有者有足够的能力排除不当之干预。我国宪法规定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但由于缺乏足够的运行保障机制,使得检察权独立运行受制于众多因素,导致检察监督未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在当前司法公信力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之际,有必要正确认识检察权运行保障机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检察权运作的保障机制,强化检察监督的实效。
简介: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也称求刑权,是刑事公诉权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存在有合理性,各国法律都不同程度地对此作了规定。我国法律没有明确授予检察机关以量刑建议权,但各地检察机关进行了大量的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法律明确授予、明确行使量刑建议权的主体和案件范围、提出量刑建议的时间、方式和内容等方面进行立法完善。
简介:调查权的范围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司法体制、检察机关的任务、司法资源;调查方式包括:案件受理权、直接调查权和间接调查权;从调查手段看,调查权分为一般调查权和强制调查权。调查权是各国检察机关普遍享有的一种权力,在我国,检察机关的调查权尤其必要,这是由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决定的。
简介:量刑建议权是检察机关请求审判机关在对被告人定罪的基础上进一步判处刑罚的权力.但长期以来,对于量刑建议权存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及其行使的范围、程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尚未有统一之说.本文作者结合司法实践,对量刑建议权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操作等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简介:《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该条款是对人民法院定罪专属权的规定,是从立法上确立了定罪权的专属。人民法院具有无可争辩的审判权,伴随这种权力所产生的判决也具有相对的权威性和普遍的约束力。而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侦查权和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仅能够初步确定犯罪,检察机关的公诉部门也只限于指控犯罪。
检察机关并案侦查权问题研究
检察机关配置技术侦查权研究
检察机关侦查权需要局部适当调整
检察机关侦查权及关联问题研究
中外检察机关侦查权之比较研究
浅谈如何优化配置检察机关的侦查权
职务犯罪特别侦查权探究——以检察机关侦查权的优化为视角
两大法系检察机关侦查权有趋同趋势
检察机关侦查指导权探微
浅谈检察机关侦查权能及优化配置问题
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权配置探讨——兼析职务犯罪侦查权专属于检察机关的合理性分析
论侦查引导权及其运行机制——以“检察机关派驻侦查机关检察室”为视角
检察机关“扩权”视野下检察权之保障
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
论检察机关的调查权
小议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
检察机关享有定罪权浅析
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的实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