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包干责任制对肿瘤患者不良事件发生率的影响。方法改变排班模式,实施责任包干制,正确评估肿瘤患者的高危因素,及时提出存在的高危因素,根据患者高危类别责任护士制定有效地防范措施挂放高危警示标志,实施高危警示牌告知制度,及时与患者和家属进行告知和宣教。建立特殊交接本,严格床头交接班,落实各种安全防护措施。结果对2010年和2011年1430例住院肿瘤患者非护理操作导致的不良事件进行比较,不良事件发生率明显下降。结论责任包干制有利于为患者提供细致、连续、个体化的护理服务,通过加强对护士的安全教育,增强护理风险防范意识,增强了工作责任感,,提高了护士防范不良事件发生的预见性,有效的降低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
简介:摘要目的医疗过错鉴定在法院审理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是从职业性质看,医疗纠纷案件具有高度的专业性特点,法官一般不具有可以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的能力。二是从审判程序看,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是目前判决结案的医疗纠纷案件几乎必经的程序。
简介:【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上侵权现象层出不穷,尤以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侵权行为为各界关注热点。文章从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行为之特点和种类入手,对其归责原则进行探讨,并对《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之提示规则、第3款之知道条款进行了分析,认为该两款内容过于原则,需要在将来的司法解释中予以完善。【关键词】网络服务提供商网络侵权归责原则提示规则知道条款随着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各种网络侵权案件不可避免的出现在互联网世界中,尤以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侵权行为为各界所关注的焦点。由此,我国《侵权责任法》结合我国现存网络侵权行为的特性,即大多通过网络服务提供商所提供的服务或平台进行的情况,从特殊责任主体的角度入手,对网络侵权行为做出了特殊规定,并通过运用共同侵权理论,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实施网络侵权的行为人与网络服务提供商作为共同加害人,让其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从而提高了被侵权人求偿的可能性。本文将从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的特点及种类入手,以《侵权责任法》第36条为基础,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侵权责任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