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有的地方“第一把手绝对真理,第二把手相对真理,第三把手服从真理,其他把手没有真理”;还有的地方“开大会解决小问题,开小会解决大问题,不开会解决关键问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徐鸿武坦言
简介:戈尔巴乔夫上台之前,苏共一直占据话语权的垄断地位。随着公开性的推行,苏共逐渐不再进行话语垄断,但仍然是话语权的主导力量。但是,毫无限制的“公开性”却给民主派宣传反苏反共思想、夺取话语权创造了条件。苏联共产党和政府面对话语主体增多的情况没有出台相应的管控措施,面对民主派的强势进攻时的应对策略不足,同时苏联社会中长期存在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又损害了苏共自身的形象和信誉。最终,苏共在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丧失了自身的话语权。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必须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领导地位,无产阶级政党必须不断巩固自身的政治和经济地位,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同时重视话语权的有效性。
简介:在特定的近代中西交往时期里,参与交往的主体的“法律”概念的使用,不可避免地是“策略”性、“目的”性的,而非“一般语言化”的。在这一特定时期里,交往中的“法律”概念的涵义表达是具体语境化的、而非“中西对立”化的。在区分“法律”概念的“感性使用”和“探讨使用”的条件下,这一时期的“法律”概念使用,从某种角度暗示着从近代演化而来的现代及当代法律话语实践本身的相对自主的发展道路,在和近现代政治经济相互纠缠的过程中,甚至在融入近现代政治经济的过程中,中国近现代法律实践反而在一些基本方面依然可以是“独立”的.于是,发现一个认识历史的“法律行动者”的视角是必要的。
简介:彼德·古德里奇著,赵洪芳、毛凤凡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10月版著者在该书《序》中写道:"本书的主要研究目的是批判地分析法律与语言之间的关系。这之前法哲学框架下的研究有时会考察法律分析中的预设问题,而用语言哲学、法律与语言理论考察法律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