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在建立和完善这种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让市场取代计划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无疑是最重要的,与此同时,积极、合理而有效的政府干预也是十分重要且必不可少的。除了通常意义上的宏观调控,即基于凯恩斯主义而采取财政或贷币手段进行反周期干预之外,政府还可以进行相对“微观”的干预.而且,这种“微观”干预是更为经常和持久的.在西方国家,“微观”干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实行国有化,政府直接介入生产经营活动.西欧国家多采用这种形式;一是实现政府管制,政府不直接介入生产经营活动,但对私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一些监管和限制,美国多采用这种形式.本世纪七十年代之后,政府管制这种形式由于其相对优势而倍受关注.因此.合理地确定政府管制的范围和方法,对中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
简介:一、现代市场经济下政府职能作用在现代市场经济下,政府的作用不仅是必要的,而且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更为重要。但是,必要和重要并非指政府干预的范围越大越好,干预的方式越直接越好,干预的力度越大越好。政府干预经济不是为干预而干预,不是否定或代替市场机制的作用,而恰恰是弥补市场缺陷或市场失灵,否则,政府干预同样会产生浪费和无效率,即政府失灵,以至于较市场失灵造成更多的浪费和更大的效率损失。因此,界定政府对经济的作用范围,规范政府发挥作用的行为方式,把握好对经济的干预力度,至关重要。首先,应确定政府经济职能的作用范围。经济学家认为,政府的首要职能是:界定和保护产权,完善法律制度,规范和监督经济主体的行为;同时政府自身的行为必须实现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并积极为各经济主体服务。这是使
简介:本文从转型经济的实践出发,针对政府--市场两分法的局限性,提出了宪法--政府--市场三分法的分析框架.并根据这一框架对中国的经济转型进行了研究.中国经济转型的经验表明政府行为与经济转型的效率之间存在很强的相关性.本文的一个基本判断是政府的角色与定位己成为影响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因素,经济转型面临法治资源稀缺的瓶颈约束.政府目前不仅直接拥有和控制着规模巨大的资本与资源,而且仍然具有"裁判"与"球员"双重身份,对政府权力的软约束所产生的后果是对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距离缺乏有效的界定,经济转型的政府成本上升.因此,建立公正、透明和有权威性的宪法规则与秩序,对于中国这类历史上宪政资源缺失的国家的经济转型有着特别的含义.
简介:政府和市场之间应该怎样分工,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应该充当什么样的角色,是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共同关心的话题.徐向艺教授的新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5月出版)一书,通过政府行为、企业行为和个人行为的关联分析,在政府干预理论与实践比较研究基础上,探讨政府干预模式的转换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的方式与途径.本书按照政府干预理论假定分析--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分析--经济秩序与经济主体行为分析--政府干预与企业行为分析--政府干预与个人经济行为分析--市场经济秩序的确立--政府干预机制的优化基本研究思路逐步展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