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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个结果
  • 简介:通过对学位撤销中法律问题的分析,了解学位撤销的可诉性及性质,以及学位撤销主体的界定。结合我国现有学位撤销中存在的标准宽泛、程序淡薄、救济缺失等问题,思考完善我国学位撤销制度的具体举措:尊重学生主体的利益,明确学位撤销标准,规范学位撤销程序,完善学位撤销救济机制。

  • 标签: 撤销学位 程序正当 权利救济 制度完善
  • 简介:人们总以为家是港湾,孩子的危险都来自外部,却忘了,如果父母不配做父母,他们对孩子的伤害会更隐蔽,更严重,而家也就成了牢笼;当孩子不幸遭遇这样的父母,被家暴,被性侵,以至伤痕累累,有什么办法能帮助他们远离伤害呢?2015年2月4日,江苏徐州一对父母双双被撤销对女儿的监护权,这是自今年1月1日《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实施以来,全国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

  • 标签: 伤痕累累 未成年人权益 就这样 邻居们 江苏徐州 亲生父母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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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12《民事诉讼法》第56条增加第3款规定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旨在遏制虚假诉讼,保护第三人合法权益,但是该制度自设立以来,由于自身规定并不完善,导致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存在很多问题。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提起是为了改变或撤销本诉作出的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所以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本诉之间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本文将从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本诉的关系着手,在明确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性质及功能定位的基础上探索其与本诉之间的一致性与冲突性,通过完善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来消减两诉之间的冲突,进而达到增强第三人撤销之诉适用性的目的。

  • 标签: 第三人撤销之诉 关联性 冲突性 完善
  • 简介:目前国内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性质的讨论多集中在“诉的性质”方面,且重点围绕是否属诉讼法上的形成之诉展开争论,很少从“程序性质”的角度来进行探讨。以诉讼法上的形成之诉为焦点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性质的讨论是伪命题,既缺乏理论基础也不符合中国现实。从“程序性质”的角度看,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上是以除去对第三人产生不利影响的原确定判决内容之效力为前提,重新实现第三人参加之诉的纠纷一次性解决功能的特殊复合诉讼救济程序。除去原确定判决部分或全部效力只是实现维护第三人的实体权益的前提步骤和手段而已,不能作为诉讼标的,其诉讼标的为第三人与原当事人之间争议的请求法院审判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或者民事实体权利。

  • 标签: 第三人撤销之诉 诉的性质 程序性质
  • 简介: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其具体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目前关于何者可以作为第三人撤销诉讼的原告,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非常大的分歧,影响了该制度功能的发挥。理解此问题必须以第三人是否与原诉讼程序中获得了程序保障及其有无其他的救济途径获得救济为判断标准。故一般情况下,未参加原审程序的、应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第三人可以具有该类诉讼的原告适格。同时,如果其可以再审途径获得救济,则不具有第三人撤销诉讼的原告适格。

  • 标签: 第三人撤销诉讼 原告适格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简介:今年6月,刚刚出生两个多月的男婴乐乐被亲生父亲毒打致残,随后其父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捕。丈夫给儿子造成重创,乐乐的妈妈程女士曾一度想为他开脱,但她最终决定选择离婚,并起诉剥夺他对儿子的监护权。

  • 标签: 故意伤害罪 法律援助 张红 丽华 全国首例 四部委
  • 简介:自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第三人撤销之诉无疑是最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从现行立法和2015年1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均将第三人撤销之诉与第三人参加诉讼制度进行了"无缝对接",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起诉主体限定在《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两种第三人的范围内,撤销之诉的"第三人"与诉讼第

  • 标签: 撤销之诉 民事诉讼法 共同诉讼人 三人 民诉法 合同法解释
  • 简介:本文主要探讨台湾第三人撤销诉讼程序立法之妥当性、其构成要件解释与适用,以及其原告适格、被告适格与判决效力之问题。本文尚比较台湾与大陆第三人撤销诉讼于立法目的、要件与法律效果之异同。从比较德国法之观点,详尽介绍德国侵害第三人诉讼参与听审请求权之救济方式。尤其尚分析虚假诉讼之各种救济模式,并就第三人听审请求权受侵害情形与虚假诉讼情形第三人事后救济之程序,提出未来立法方向上之建议。

  • 标签: 第三人撤销诉讼 再审程序 虚假诉讼 故意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诉讼 听审请求权
  • 简介:我国《合同法》和德国《民法典》均规定要约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但实践中存在要约人排除拘束力的情况,本文对此排除拘束力的意思表示的性质进行分析,建议将其界定为准要约,并对中德民法对要约撤销权的不同规定作出评价,探究我国民法典编纂中应否采取德国有关要约形式拘束力的立法模式。

  • 标签: 排除拘束力 撤销权准要约意思表示
  • 简介: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实施以来积累的相关案例资料并未受到学界的充分重视。本文以353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的裁判文书为样本,~①研究该类诉讼构成要件的运行情况,把握司法实践的决定性因素,理清司法实践的基本头绪,并尝试以诉讼程序阶梯推进理论为基础,探讨完善相应程序制度的具体路径,促使其实践运行更加规范、流畅和务实。一、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目的及构成要件:理论探讨和实践问题

  • 标签: 撤销之诉 理论探讨 实践运行 程序制度 三人 诉讼程序
  • 简介:在实践中,仲裁裁决侵害案外人利益的情形时有发生、形式多样,而现行法并不能为仲裁裁决案外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救济。通过对比分析,在既有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基础上,构建案外第三人撤销仲裁裁决之诉制度较为可行。为此,需要进一步明确该撤销之诉的适格当事人、撤销之诉的客体范围以及程序的选择适用等问题。

  • 标签: 仲裁裁决 仲裁案外人 撤销仲裁裁决之诉
  • 简介:虚假诉讼不是我国民事诉讼实践特有的现象,有诉讼的地方就可能存在虚假诉讼。解决虚假诉讼问题不应强调虚假诉讼问题的地域特殊性,而应当将虚假诉讼的各种情形分类,进行类型化研究。具体而言,首先,应当区分一方当事人侵害另外一方当事人权利的虚假诉讼,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侵害案外第三人权利的虚假诉讼。其次,在双方当事人共同侵害案外第三人权利的虚假诉讼中,应当区分受判决既判力拘束的案外第三人,以及仅受前诉判决事实影响的案外第三人。最后,具体讨论法律应当为受判决既判力拘束的案外第三人和仅受前诉判决事实影响的案外第三人分别提供怎样的事前救济、事后救济。我国民事诉讼法理论继受于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本文从立法史的角度整理了日本法中虚假诉讼案外第三人救济的发展脉络,希望对我国民事诉讼法体系性解释虚假诉讼处置问题产生借鉴意义。

  • 标签: 虚假诉讼 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三人再审 既判力的主观范围 登记请求权 事实预决效力
  • 简介:监护权撤销制度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而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又是监护权撤销制度中不能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构建完善的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及监护权撤销制度直接关系到家庭、社会关系的稳定与对未成年人人身权益与财产权利的保障。A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全国首例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的过程表明,当前检察机关办理监护权撤销案件仍存在公益诉讼制度缺位、职能定位不清、流程规范缺失、监督不到位等问题。通过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厘清检察机关在此类案件中的职能定位、细化案件办理流程、扩展监督途径、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 标签: 公益诉讼 监护权 国家监护 检察职能 程序规范
  • 简介:201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民政部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颁发实施,其中规定:被申请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将末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

  • 标签: 监护权 生父母 未成年人权益 最高人民检察院 女孩 纪实
  • 简介:2009年我国修订《保险法》增设“不可抗辩条款”是立法的进步,但因其未将投保欺诈等情形作为不可抗辩的除外适用规定,致使该类案件的司法处理无所适从。《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制定中对保险人受欺诈后撤销合同诉求之支持,先定后删,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又将其作为待定议题,使学界对保险合同撤销权与解除权竞合时的“排除说”与“选择说”之争更趋激烈。深入研究所得结论是:在投保欺诈背景下,保险人应依法享有保险合同撤销权。主要理由为:投保人自觉履行健康询问时的如实告知义务是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在要求;依赖保险人的事先防范无法阻止欺诈;公正的司法不应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支持恶意欺诈行为;现行保险合同解除权制度对保险人的司法救济已形同虚设,不足以发挥惩恶扬善作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适用”规则在投保欺诈案件中缺乏适用前提;合同解除权与撤销权不该相互顶替取代;被投保欺诈的保险人撤销合同并不完全排除不可抗辨条款的适用;带病投保欺诈背离保险的本质属性,破坏保险的社会功能。

  • 标签: 投保欺诈 合同撤销权 合同解除权 不可抗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