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问题的提出笔者设计和执教了“直角三角形全等的判定”(《浙教版》八年级上),在备课中始终无法理解构造法,更不明白编者为何要在八年级上将构造法纳入直角三角形全等的判定证明.因为笔者觉得用勾股定理证明一目了然,没必要弄得这么复杂.带着这个问题,笔者后来仔细钻研教材,才逐渐弄明白了构造法.所谓构造法即构造性解题方法,它是根据数学问题的条件或结论的特征,以问题中数学元素为元件,数学关系为框架,构造出新的数学对象或数学模型,从而使问题转化并得到简便解决的方法.运用“构造法”解答数学问题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过程,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技巧性,是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