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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把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作了专门的规定,但其中只用了三个条文来规定定金问题,其他相关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下简称《经济合同法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关于定金的规定就更少了。这种情况给我们的实际操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究。下面试就定金合同的效力问题进行一些分析。一、对定金合同生放条件的分析定金合同经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而成立以后不一定就能生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

  • 标签: 定金合同 缔约过失责任 主合同 当事人 实际交付 定金罚则
  • 简介:2003年7月,济南消费者赵某看好了一个楼盘的房子,意向购买“山东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被投诉方)建设的高层住宅楼房,并于7月5日花500元钱买了一张购房筹码券,参加了7月20日被投诉方在某大饭店召开的开盘大会,在没见到《商品房购买合同》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引导赵某先交2万元定金,领取一份购房认购书并在上面签了字。

  • 标签: 定金 投诉 认购书 购房合同 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
  • 简介:前不久,有位群众投诉一开发商欺诈老百姓。我们迅速作了调查,但结果令人尴尬。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某开发商新开了一个楼盘,各方面条件都不错,订房的人也很多,李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个,而且交了2万元定金,在签订正式合同的前两天,该楼盘的开发商突然向已经交过定金的客户声明,该楼盘的公摊面积计算有误,经过重新测算,每套房屋都增加了3~5平方米的公摊面积,正式合同要按新的面积来签订。客户当然不干了,以李先生为代表的客户们认为,交了定金

  • 标签: “定金” 购房 开发商 面积计算 公摊面积 老百姓
  • 简介:房屋买卖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作为不动产的交易行为,它必须在国家指定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以为买卖行为的公示方式和成立要件。因此,最高人民法院1990年2月17日(1989)民他字第50号《关于公产房屋买卖及买卖协议签订后一方可否翻悔问题的复函》中明确指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提出解除买卖协议,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应认为该民事法律行为依法尚未成立,一方翻悔是允许的。"据此,凡在

  • 标签: 民事法律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 定金罚则 民事法律关系 协议 付定金
  • 简介:定金债权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定金具有担保功效,其客体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代替物。定金债权存在被特定化的可能。不同种类的定金中,只有违约定金可以作为别除权的基础权利。对违约定金在破产程序中的处理,应当予以类型化,不能采用单一标准。应当注重破产定金债权的撤销问题以及定金债权与其他权利发生竞合时的处理规则。破产定金债权的处理十分复杂,但是,遵循从抽象到具体的研究思路,首先应当明确定金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性质,并以此作为研究的立足点。

  • 标签: 定金债权 破产别除权 类型化分析
  • 简介:案例,某日,李先生经过精心挑选,看中了城南某小区的一套住房。在售楼小姐的热情介绍和承诺下,李与开发公司签订了认购书,并缴纳了2万元的定金合同签订后,李的儿子要出国读书,急需用钱,于是李找开发公司要求退房,这时,开发公司的态度很明确,退房可以,定金不退。

  • 标签: “定金” 陷阱 购房 开发公司 售楼小姐 合同签订
  • 简介:“我没买店家的东西,店家为什么不给退‘订金’?”10月9日,从吉林省梅河口市匆匆赶到四平市铁西区的人武部职工张占找到人武部政工科科长王云飞,请其出面帮助维权“讨说法”。

  • 标签: “订金” “定金” 维权 梅河口市 帮助 职工
  • 简介:购房过程中,售楼处不同概念的“定金”使购房者头晕转向,已经缴纳定金后,发现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合约对自己没有保障,想增加一些条款,可是对方好像没有商量的余地,该怎么办?

  • 标签: 购房者 缴纳 合约 开发商 “定金” 增加
  • 简介:<正>在经济活动中,我们经常遇到这种情况:经营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是“订金”,可是在履行中发生纠纷时,却要求以定金处理。那么,定金与“订金”是否是一回事?它们的区别在哪里?定金,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后、履行之前先行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金具有担保的性质,依照定金法律关系的要求,如果合同如期履行,定金可以充抵应给付货款的一部分;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即无权请求返还;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不仅是一种预先给付的法律

  • 标签: 不履行合同 订金 法律关系 合同当事人 合同订立 双方当事人
  • 简介:前不久,消费者崔先生到沈阳某进口品牌汽车4S店选购汽车,并当场交付了1万元购车款,4S店给崔先生出具了一张收据,在没有告知崔先生的情况下在收据上标注了“新车定金”4个字。崔先生回家上网查询后发现,4S店销售人员介绍的样车配置和实际车型不符,第二天便到4S店要求退还1万元购车款,4S店负责人表示崔先生交付的是定金不能退,经多次协商未果,遂向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 标签: “定金” 购车 汽车4S店 消费者协会 纠纷 进口品牌
  • 作者: 佚名
  • 学科: 军事
  • 创建时间:2019-11-24
  • 简介:第二阶段是乾隆帝派张广泗、讷亲统兵进剿金川,讷亲对大金川束手无策,乾隆皇帝也就把平定金川的希望寄托在了讷亲身上

  • 标签: 乾隆初定 初定金川 战争钩沉
  • 简介:编辑同志:去年8月.我与某开发商签订商品房定购协议.并支付定金3万元。9月.我根据协议约定的时间前去洽谈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开发商却表示只能按其提供的合同文本签订,不能做任何修改。最终,双方因某些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未能签订合同

  • 标签: 购房定金 合同文本 购房合同 签订合同 开发商 商品房
  • 简介: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罚则的适用这种情况又分为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和合同双方当事人均违约,如何适用定金罚则5.合同不履行情况下

  • 标签: 定金性质 性质适用 略论定金
  • 简介:主持人:我今年9月底看中了一套商品房,当时签了商品房买卖协议,并向销售商付了7万元定金。该协议约定,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0天内办理网签手续。不料,国庆期间,市里开始限购。限购令规定: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由于我是外地人,而且在市区已有一套商品房,按上述规定我无法再买房。于是就要求解除协议、退还定金

  • 标签: 定金 买房 商品房买卖 协议签订 商品住房 居民家庭
  • 简介:定金的扣保作用是通过适用定金罚则来实现的,对定金罚适用条件该如何准确把握?另处,在适用定金罚则时能否与违约金或赔偿金并用以及该如何正确理解合同法第116条是本文着重阐述的内容。

  • 标签: 定金罚则 违约金 赔偿金 担保法 合同法
  • 简介:【摘要】现代违约责任的主要功能是对损害的填补。赔偿性而非惩罚性是定金的基础属性。违约金、定金、损害赔偿、实际履行可以并用,但不能重复主张,赔偿总额须受完全赔偿原则及可预见规则的制约。【关键词】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损害赔偿现代合同法以损害赔偿作为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强调赔偿金的补偿性功能及任意性。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及免责事由进行预先的安排。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违约责任在形式上主要采取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各种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约定损害赔偿、违约金责任、定金责任应属赔偿损失的范畴。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的违约金仅具有赔偿性,没有惩罚性。惩罚性赔偿是一笔额外的金钱给付,仅是对违约行为本身的一种惩罚,可以与其他损失填补措施同时主张,不受完全赔偿原则的限制。一、定金的性质《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担保法解释》,定金种类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及解约定金。我国《合同法》违约责任一章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既是一种债的担保方式也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合同法》规定的违约定金兼有该两种属性。

  • 标签: 定金性质 性质适用 简述定金
  • 简介:也可以完全适用违约定金罚则,违约定金是以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适用条件的,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

  • 标签: 定金性质 性质责任 略论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