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以宋元以来太湖东部平原的水环境变化为基础,具体分析作为人居生活场所的聚落在形态、分布方面的适应性变化,并揭示其背后的自然与人文驱动力。宋以后江南人口压力的增大和水网泾浜化的发展,促使太湖东部平原聚落的形成模式逐渐归于两种,即低乡与高乡。低乡地表水充沛,聚落营造的原则以开浚河浜、排除积水为先,宅随浜而就,交通以行船为主,因而房屋沿泾浜分布,具有集村产生的条件。高乡地表水量不足,人们开凿河浜的首要目的在于引潮和蓄水,随之形成以屋宅为中心、浜随宅就的聚落格局。由于高乡河道浅窄不利于行船,住宅与河浜呈离散性分布,聚落形态以散村为主。本文研究证明,除社会经济因素的阶段性影响外,地势、河流水性、潮汐等地域性自然要素,对于太湖东部平原聚落形态的塑造具有本底的制约作用。
简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实施后,德阳市地方志办公室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将《条例》电子文本转发县(市、区)地方志办公室。1月24日组织县(市、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充分认识《条例》修订实施的意义,全面把握好新提法新要求,将《条例》作为工作的指导,切实贯彻执行。2月10日与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实施新修订〈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站在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抓紧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实施工作,在全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