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这正是大学的暑假期间,是我儿子本吉前途未卜的时期。他有些茫然。我觉得我应该告诉他点什么。
简介:
简介:一、声誉的含义声誉是一个人、一个企业或一个团体在公众头脑中所留下的总体印象,是行为主体各方面行为能力的综合反映.它依附于主体,又相对独立于主体,是行为主体的一项总体性的无形资产.
简介:声誉管理是企业竞争的法宝,加强声誉管理是我国企业的当务之急,文章提出了企业声誉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法。
简介:在会计契约履行中,与法律机制相比,声誉具有一种无形的软约束力。在多次重复博弈的情况下,声誉可以产生一种声誉效应,而成为一种隐性激励,声誉机制可以替代显性合约而发挥其独特的作用,成为会计契约得以履行不可或缺的机制,并成为资本市场赖以发展的润滑剂。在会计契约履行过程中,声誉机制可以有效解决代理人激励问题,并对会计信息持续披露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简介:很小的时候,我经常去爸爸的工厂里看他制模,就是那种用于生产塑料用品所需要的模具。模具做得精确,产品使用寿命就长。有一次,他把咖啡杯举得齐肩高:“要是我丢下去,你猜会怎样?”“会摔碎呀。”“让我们试试吧。”他说完就松开拿大杯的手。杯子随着一声清脆的“叮当”声跌在水泥地上,接着弹跳了两三次,最后躺在了他脚下。“杯子一点儿没损坏。”他边查看边说,“想想吧,一个干活踏实的人做的一套模具,可以生产出千万只杯
简介:今年,上海音乐学院接待世界各地来访者1500余名,来院讲学者近40名,派出留学生9名,出访师生41名,李坚、刘捷、秦萤明、罗魏等在国际音乐比赛中获奖。
简介:作为一个新闻爱好者,我对当前某些新闻单位的少数新闻工作者不讲职业道德,以权谋私,以稿换钱的做法很有意见。这里,先举一个例子。某报得到一个信息:一家工厂制造的皮鞋在展览会上受到了权威人士的赞扬。于是报社就派记者去采访。稿件写成后,找厂长谈条件,厂一方为了宣传产品,付了一千
简介:科研水平对高校的声誉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本文分析了国际国内高校在科研中所作的各种贡献,并着重分析了"中国高校综合竞争力评价"中科学研究部分的19个三级指标,由此反映出中国高校对中国科学发展的贡献。
简介:声誉作为一种整体性的无形资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声誉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管理理论也显示出其旺盛的生命力。虚拟企业作为一种新型的组织形式对声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对声誉管理理论进行了简单的评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虚拟企业的基本特点,分析了虚拟企业进行声誉管理的必要性,并探讨了加强虚拟企业声誉管理的路径选择。
简介:近年来,声誉机制在经理人激励的问题上越来越引起重视,然而国内理论界对声誉机制的理解和应用还存在一定的误区,本文探究几个声誉机制的基本模型,试图澄清一下声誉机制的内涵,并在此基础上评述我国的声誉机制及其转型,对一些相关观点进行讨论和辨析.
简介:纽约证交所决定将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的职责分离,作为证交所治理行为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新首席执行官的任命消息公布后,临时董事长约翰·里德表示:“约翰·塞恩将为纽约证交所带来他广为人知的许多杰出品质:正直,才智和丰富的金融市场知识。”
简介:在当葡形势下。民办高校要树立自己的品牌。会遇到许多比较难解决的问题。所以除了民办院校自己要想办法克服这些困难外。国家一定要在政策及经济上给予大力度的支持。
简介:在意大利文学和文艺复兴思潮的影响下,乔叟对自己的创作、对英诗的发展和文学的本质都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思考和探索。他这时期的重要著作《声誉之官》就是其探索的艺术体现。在诗里,作者既揭示了文学作品的虚构性质,也强调现实生活是文学创作的基础,并在英国文学史上第一次艺术地表现了现实主义的创作观。他还将生动的口语运用于诗歌创作并尝试内容与语言风格之间的有机统一,这也是英诗史上一个重要发展。
简介:刑法第221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中把“造成重大损失”作为构成犯罪成立的客观构成要素之一,但是刑法和司法解释都没有对“重大损失”做出具体规定。对于重大损失的含义.如何认定“重大损失”,如何计算“重大损失”,理论界和司法界都存在着较大争议。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简介:有人认为虚假广告行为与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发生目的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则该行为同时触犯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和虚假广告罪两个罪名,首先涉及到对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客观行为的理解问题
美好的声誉
关于教师的声誉
论企业的声誉管理
企业声誉管理的实施
声誉机制与会计契约履行
声誉管理 企业竞争的法宝
赢得声誉与财富的奥秘
学术交往频繁 国际声誉日高
以稿换钱就是自毁声誉
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科研水平对高校声誉的影响
建立企业的声誉管理体系
试论虚拟企业的声誉管理
声誉机制与经理人激励
纽交所能否重铸伟大声誉
提高声誉形成特色是树品牌的基础
《声誉之宫》——乔叟对诗歌创作的探索
维护国家声誉,确保援外物资检验工作质量
浅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中的“重大损失”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与相关他罪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