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基本经济制度扩容就是在现有内容基础上吸纳共同富裕目标和原则。扩容后的基本经济制度表述为: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样扩容并通过具体经济制度加以细化,能够全面反映生产力基本要求,完整体现社会主义根本原则,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提高生产关系规则化水平,促进生产力发展和共同富裕。目前基本经济制度呈现平稳运行态势。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经济特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的四维结构,在经营性领域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建立先富带共富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社会成员共同发展致富的劳动就业和教育培训制度,建议在“十三五”规划或十九大报告中规定把共同富裕目标纳入基本经济制度。
简介:【摘要】经济制度入宪肇始于德国的《魏玛宪法》,自此,许多国家的宪法开始出现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国家干预的条款。然而,由于对经济制度的宪法属性的忽视和对宪法政治功能的偏好,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宪法规范的形式明确规定“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然而私人财产权利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各种所有制经济地位的平等,某种所有制经济能否占“主体”地位应视其是否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而不应由国家基本法直接规定其在社会经济中的主次地位。本文基于经济制度宪法属性的分析,提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宪法表达模式,以期避免经济制度因不科学的设定而频繁修改,使其能够稳定地指导经济立法和经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