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合同法》第174条并未明确对其他有偿合同所参照的买卖合同有关规定的范围,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对股权转让合同是否能直接参照买卖合同相关规定都存在争议。通过对第67号指导案例以及同类股权转让案件的分析,可以总结出该类案件的法律适用规则:首先,作为特殊标的物,股权的移转和交付方式决定了其转让合同不应当适用《合同法》第167条规定的分期付款解除权;其次,在适用其他法定解除权时,应当从商事交易的特殊性角度出发,从严把握解除权的适用条件。由于商法与民法体系之间的价值取向各有侧重,商法更偏重效率价值以及外观主义而民法更偏重追求当事人间的公平正义,导致了同一行为的内外部价值评价出现矛盾,因此,从行为本身的属性来判断异类规则的适用性和适用程度是更为合理的解决方式。
简介:按照经营主体的不同,保理行业可分为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两个部分。在我国大陆银行保理并不太愿意为最需要保理服务的中小企业提供保理融资服务,而更愿意为风险程度低、管理比较规范的大企业开展保理服务,中小型企业在银行保理中没有得到足够的支持,这为商业保理公司差异化竞争带来巨大的商业机会。因此,商业保理作为一种新型的贸易融资方式,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应收账款转让是商业保理业务的核心,本文从债权转让约定禁止和应收账款双重转让两个角度,较为详细分析应收转款转让在保理业务中面临的问题及风险。应尽快完善我国商业保理法律法规,为商业保理创建良好的外部运行环境,促进商业保理业务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
简介:关联并购是我国并购市场的一个明显特征,相比日常关联交易,问题更为复杂,信息更为不确定,因而对公司价值的影响也存在更多争议。选取2008-2014年我国沪深A股市场发生并购重组的样本数据,区分公司价值中的财务价值和市场价值,重点探讨关联并购对并购方公司市场价值的影响,并进一步对比分析不同产权性质下两者间作用关系。研究发现,关联并购对并购方公司市场价值有着显著的负向影响。这说明我国企业关联并购活动中存在严重的代理问题,外部市场投资者担心企业大股东与内部人通过关联并购侵占其利益,而采取消极的投资决策,造成并购方公司价值的减损。进一步研究发现,相比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关联并购对公司价值的负向作用更为显著,这说明国有企业关联并购决策中需要考虑的多重社会目标和经济利益关系,增加了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不确定性,对公司价值产生了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