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培育种子与使用种子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关涉育种者的智力财产、消费者利益与公共利益,德国的品种保护从国家、国际和欧盟三个层面出发提供制度框架。作为功能性手段的品种保护包括保护植物种植者,以保证可持续营养供给安全和通过品种保护法上的育种优先权与专利法上的排他性权利保护在激励竞争开放型研究上的公共利益。根据《欧洲专利公约》应当对农业上的品种保护和专利保护进行界分,并结合欧洲专利局扩大申诉委员会的解释说明方法的可获专利性与植物的可获专利性。此外,对欧盟法的品种保护权和美国法上的专利权中的自我复制(Nachbau)现象进行比较。最后,必须强调,品种保护制度对提高农业产能、协调利益冲突、推动种子研究、满足人类营养需求均有推动作用。
简介:我国于1997年制定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9年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以下简称UPOV)第39个成员。自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以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简介: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综合国力的提高,我国的养殖技术的发展也有了改善。牛羊养殖过程中进行品种改良以及资源的保护是未来牛羊养殖产业发展的必经之路,牛羊养殖品种的改良以及各类养殖资源的保护,对于畜牧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也是突破当前需养殖品种的重要措施,能够实现各类养殖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了能够顺应时代发展以及市场环境变化,需要促进牛羊改良品种改良工作的速度,以实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始终遵循实事求是以及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各类牛羊品种进行改良,实现各类品种资源的优化使用。在实践过程中既要提升品种改良质量,还要避免资源浪费,以确保各地畜牧养殖产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