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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私人复制”是指个人出于非商业性目的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在性质上,私人复制属于个人使用他人著作权作品的范畴。著作权法中的个人使用一般是在著作权限制特别是合理使用层面被讨论的,它通常是指为个人目的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包括复制在内的各种使用作品的方式。

  • 标签: 合理使用 复制 私人 著作权限制 个人使用 非商业性
  • 简介:BSD许可证(BSD是BerklySoftwareDistribution的简写,伯克利软件套件)是用户合法使用BSD软件的一个凭证,其中规定了一些关于修改、复制和再发布的条款,目的是在保证初始权利人的权利的前提条件下,尽最大可能地向社会贡献源代码。但都是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实现的。

  • 标签: 合理使用 版权 SD软件 人的权利 合法使用 社会贡献
  • 简介:一、影视作品创作中的版权风险电影在产生之初,仅仅被视为是一种新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一种具有艺术性的创作作品,而这种机械性设计所带来的市场前景还直接引发了电影对已有的作品权利,例如文字作品等的侵害的担忧。在默片时代,对如何处理电影作品和摄影作品、戏剧性作品的区别和保护存有不同的意见,随着电影创作形式的日趋丰富,

  • 标签: 影视作品 合理使用原则 电影作品 版权风险 作品创作 创作作品
  • 简介:近年来,在各种网站尤其是高校和研究所的网站上,经常见到禁止或处罚恶意下载数据库资源的通告。但是我国对数据库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什么是对电子数据库的恶意下载?恶意下载和合理使用是否存在冲突?原因为何,以及应如何解决这种冲突?这些是本文尝试探讨的问题。

  • 标签: 电子数据库 侵权行为 恶意下载现象 版权保护 版权法 版权人
  • 简介:快照作为近年来出现的一种具有典型性的新型使用行为,是否可以视为"合理使用"而纳入权利限制制度中受到很大关注。本文拟以"三步检验法"为线索,梳理既往判例对"三步检验法"的分析运用及结论,提出快照服务作为"合理使用"纳入权利限制制度的路径。

  • 标签: 快照服务 三步检验法 合理使用 权利限制
  • 简介:对于现行的公司股东出资义务制度,理论界虽有不少置疑和反思,但缺少对该义务合理性的基础分析。本文以股东出资义务与资本充实、交易安全、公司治理结构等法律价值的关系为切入点,从法学、经济学基础理论和公司法实践层面深入探讨了该问题,对现行制度进行了解剖和批判,并尝试对出资义务的合理边界作出质与量的界定。

  • 标签: 股东出资义务 公司资本制 交易安全 公司治理 博弈
  • 简介:2016年,我国游戏直播市场经历了井喷式增长,用户数量突破1亿,市场规模较上一年翻番,网络游戏正式进入了直播元年.但在这风起云涌的游戏直播产业背后,却存在着大量未经授权即直播游戏画面的行为,引起了不少游戏开发商的警觉.2015年,任天堂封禁了YouTube著名游戏主播AngryJoe的任天堂游戏视频①;同年三月,英雄联盟Riot总裁阻止了Twitch平台直播韩国职业选手Fake的游戏实况②;2017年底,广州知产法院一审判决YY平台在游戏直播中侵犯了网易游戏《梦幻西游》的著作权③.这一系列的警告、封禁、起诉行为再次将大众视野聚焦至游戏直播产业的多元化市场竞争中,其中最为关切的焦点在于——游戏直播平台对游戏视频的直播行为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行为,若构成,是否能用”合理使用”进行抗辩.

  • 标签: 专业直播 中合理 使用原则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原告深圳市新思润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思润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校园形象设计策划的公司,其根据与深圳市福田区益田中学等学校签订的合同,在上述学校校园内策划、设计、建设了一批校园文化形象设施,比如“墨韵书香”、“琴台流韵”、“绿茵少年”等雕塑。

  • 标签: 合理使用 公共场所 艺术品 深圳市福田区 陈列 形象设计
  • 简介:近两年,某软件著作权人利用TELNET协议远程登录被控侵权人的网站服务器,并将带有其软件名称的反馈信息经过公证,作为侵权证据,诉请法院判定软件著作权侵权成立。各地法院对此莫衷一是。本文认为,关于TELNET取证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判定中的作用,需明晰举证责任完成与否,结合考虑软件著作权侵权判定要素,在综合分析经公证后TELNET取证所获电子数据的证据能力与证据效力后,方能得出较为合理的结论。TELNET取证所获电子数据经公证后,可作为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的证据材料,但尚不足以作为认定存在侵权行为的主要证据。软件著作权侵权判定仍应恪守"接触+实质性相似"的判断规则。

  • 标签: 软件著作权侵权 TELNET取证 举证责任 电子数据
  • 简介:惩罚性赔偿(punitivedamages)的概念源于英美法,是与补偿性损害赔偿相对应的一种损害赔偿,是指当被告以恶意、故意、欺诈或放任之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原告受损时,法庭判定被告承担的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①对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我国立法的态度是非常谨慎的,《侵权责任法》中有限的能够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侵权类型针对的都是人身损害,未见在财产损害的侵权类型中明确规定惩罚性赔偿,对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也没有进行特殊规定。

  • 标签: 惩罚性赔偿制度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合理性 损害赔偿 侵权类型 侵权责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