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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现代法学界一般认为,“剥夺政治权利”这一附加刑,系近代资产阶级首创,源出于法国1791年《沙伯利厄法》。笔者认为,这个论断值得商榷。作为刑罚方法的剥夺政治权利,就是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主要指选举权、被选举权、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等权利。综观近代各国有关的规定,尽管提法不尽一致,其范围概皆如此,但它并非资产阶级首创,早在我国西周就已有据可考,只

  • 标签: 政治权利 刑罚方法 近代资产阶级 附加刑 国家管理 现代法学
  • 简介: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罚的附加刑之一,可以独立适用。在教学实践中,学生常常就“剥夺政治权利”提出疑问,有些教师解释不当反而使学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譬如,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就是被剥夺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多少年,是指罪犯在服刑期间一并执行,如果执行期满,其他服刑期就必须享有相应的政治权利;所有处以刑罚处罚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都没有政治权利……以上各种说法,

  • 标签: 权利 政治 犯罪分子 教学实践 学生 选举
  • 简介:    摘要: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是刑法规定的,剥夺罪犯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不同于主刑中的各种自由刑,是一种资格刑。司法实务中长期存在重主刑、轻附加刑,重自由刑而权格刑的理念现象。对于罪犯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的执行,更是长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的执行过程中存在脱管、漏管、监督不到位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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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刑法老师:本学期我在学习刑法时有一问题不明确,请予解答。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主刑执行期间是否享有政治权利?倘若依据第54条,认为上述罪犯在主刑执行期间当然被剥夺政治权利,那么,从刑期上看,其与第51条'剥夺政治

  • 标签: 剥夺政治权利 犯罪分子 破坏社会秩序 刑罚适用 剥夺自由 服刑期
  • 简介:摘要我国刑法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相关规定,存在诸多不明确、不合理之处,从而导致刑罚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所以必须重新梳理目前立法中关于剥夺政治权利刑的规定,将剥夺政治权利分解为剥夺两种资格剥夺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剥夺担任公职权两种。只有通过立法明确剥夺权利的内容,该刑才可以采取不同于其他矫正对象的执行方法,有利于这些服刑人尽早回归社会。

  • 标签: 剥夺政治权利 公职 选举权 被选举权
  • 简介:<正>一、剥夺政治权利的基本特征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参加一定社会政治生活的权利的刑罚方法。它是一种附加刑,但也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具备如下特征:第一,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政治性的刑罚方法,以剥夺犯罪分子原来作为公民所享有的一定政治权利为内容。外国刑法有称之为名誉刑或能力刑。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管理国家、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以及各项政治自由如亩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这些权利都是宪法规定公民的依法享有的,剥夺政治权利就是剥夺犯罪分子下述权利:①选举权

  • 标签: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犯罪分子 刑罚方法 附加刑 我国刑法 国家工作人员
  • 简介:关于犯罪分子人权的保障一直是刑法学重点讨论的问题。本文借助一个謇践中嗖检察院抗诉实例,以剥夺政治权利期限问题为结谷点,对犯罪分子的人权问题进行讨论和分析,旨在为我国刑法的人权问题建言献策。

  • 标签: 剥夺政治权利 犯罪分子的人权 数罪并罚
  • 简介:  三、关于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的理解  国家机关,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剥夺言论自由的范围应比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范围小

  • 标签: 中的争议 争议问题 内容中的
  • 简介:编辑同志:我友张某因伪造居民身份证、大学毕业证,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没城市户口、没有文凭,没有专业技能工作不好找,站大岗(在马路边等人来雇)多日,好不容易在一超市找了一个送货员的工作,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月工资只有一千一百元。他想,改变一下现状,白天跟车送货,晚上挑灯夜战自修高中课程,备战成人高考,准备学一个专业,得一个文凭。可他不知“剥夺政治权利”是否包括参加成人自学考试的权利

  • 标签: 剥夺政治权利 成人高考 自考 居民身份证 人民法院 城市户口
  • 简介:适用缓刑必须以犯罪分子没有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为条件,对附加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适用缓刑,我认为对未成年罪犯如何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刑应适用本规定

  • 标签: 刑存在 剥夺政治权利 存在问题
  • 简介:我国刑法关于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的合理性存在疑问。从刑罚的内容上审视,剥夺政治权利的主要内容基本包含于管制之中从刑罚的对象上审视,管制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十分狭窄从刑罚的适用上审视,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带来操作上的诸多麻烦。因此,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应取消为宜。

  • 标签: 刑罚 管制 剥夺政治权利 犯罪 执行
  • 简介: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在适用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 剥夺政治权利刑罚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刑法第55、56、57、58条分别对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条件和期限作了规定,且现行刑法所规定的剥夺政治权利刑罚在执行、监督制约等措施上的不完善,二是我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刑罚体现了刑法的惩罚性原则

  • 标签: 刑罚适用 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法律
  • 简介:这一计算方法是以并罚后决定执行的主刑刑期等于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主刑的刑期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主刑刑期相加后的刑期之和为前提的,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主刑执行期间,但第三种解决办法所主张的在主刑合并处罚后决定执行的刑期内先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主刑刑期

  • 标签: 刑中部分 剥夺政治权利 政治权利执行
  • 简介:学术概念意义上的政治权利的内涵可被描述为公民以积极作为的方式参与或接近国家权力成立和运作的、反映公民对国家的能动地位的权利。它是由产生国家权力的政治权利、直接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治权利、监督国家权力的政治权利、了解国家事务及对其发表意见的政治权利、组织性的政治权利、抵抗性的政治权利等六项子权利构成的复合性权利。同时,欲全面廓清政治权利的概念,还需比较其与参政权、民主权利、公权利政治自由等概念之间的异同。

  • 标签: 学术概念 政治权利 描述法
  • 简介:作为社会身份和政治资格的人权在儒家“孔仁孟义”的思想体系中被表达为“內圣外王”之道,其在“修齐治平”的实现程序之中又以“公私之辨”和“义利之辨”标志出政治伦理原则和“以德限权”的社会治理特色。儒家以“公权利”揭示人的自然权利,以其公平性和自然性引申为人的道德权利;再以道德权利为基础推演出人的政治权利,而“私权力”则仅为政治权利的异化形式,其极端化的结果就是“以权谋私”,后者因其“侵害公权利”的实质。儒家的人提倡以“道德权利”加以限制,故称为“德治”。儒家的道德权利政治权利不仅影响了中国社会的思想和制度传统,而且其思想特色通过“为人民服务”、“改革开放”、“三个代表”和“三为”等原则亦被创造性地运用于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治国理政事业之中。

  • 标签: 仁义 德治 道德权利 政治权利 公私之辨
  • 简介:公推直选的制度创新对中国传统政治生态中各种政治权利关系进行了深刻调整,并形成了独特的调整机制,彰显了民主价值与功能,实现了党员民主权利与人民民主权利的互通,组织意图和党员意志的统一,党的基层组织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协调。

  • 标签: 公推直选 党员权利 调整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主张主刑执行完毕后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新罪的,应当依据先减后并原则数罪并罚。这一规定将《刑法》第71条中的“刑罚”解释为包括主刑和附加刑,混淆了数罪并罚与累犯的界限,导致得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被告人在主刑执行完毕后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因犯新罪而重新享有政治权利这一难以令人接受的结论,也导致了司法实践的混乱。针对该《批复》存在的问题,数罪并罚中“刑罚执行完毕”中的“刑罚”应限于主刑,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并不中断前罪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的计算。

  • 标签: 剥夺政治权利 主刑 附加刑 数罪并罚 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