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义是政治的首要原则,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性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核心表征。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历程充分表明,缺乏制衡的国家权力和资本权力往往成为现代社会中根本的压迫性力量。在中国政治发展的特定情势下,制衡资本权力逐渐成为转型中国政治发展的关键命题,是转型中国确保制度正义的关键。当然,有效规训资本权力的过程不单纯是一个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更是一个涉及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平等博弈、公共协商和理性妥协的政治过程。在集中讨论转型中国制衡资本权力的现实必要性和基本途径的基础上,提出:在转型中国,制衡资本权力与构建正义的社会制度体系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而国家自主、社会自治与价值均衡则共同成为有效制衡资本权力的前提条件。
简介:教育法律制度应当是以权利为本体的,是解放人、发展人的而不是限制人的,因此设定教育法律制度时,应当首先考虑其正义性目标。正义是公正、公道、平等、自由的限度,也是效率的限度,具有向善性,这是它最根本的性质和目的。教育法律制度对正义的追求就是对社会善的追求,实现教育法律制度的社会善就实现了其正义性目标。教育法律制度包括义务本体制度与权利本体制度两种。正义性的教育法律制度按照简单平等与复合平等相结合的原则设定。首先要确定有关教育的基本价值,并按照正义的要求对这些基本价值进行定义,从而建构实现简单平等的教育法律制度,在此基础上,在充分考虑人们对教育物品分配的需要、动机、业绩、资格等因素的情况下,建构以复合平等为核心的教育法律制度。
简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保障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更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但从现实来看,当前农村低保制度在实施中存在“名额分配不合理、低保对象评选不透明、低保金发放存在偏差”等诸多不合理现象。造成这些不合理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基层实施中过度重视利益、人情,低保对象的确定可操作性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低保制度实施中缺乏监督和透明性。保障农村低保制度实施的公平公正性,真正发挥低保制度的应有价值,应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以人为本等原则,并从引入第三方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细化的低保标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强化多方力量的参与和监督等多个层面入手。
简介: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加强公共利益保护,优化司法权配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决策。自2017年7月该项制度建立以来,宁波市检察院牢牢把握“公益”核心,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建立完善公益诉讼体系,切实推动公益诉讼制度落地见效。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3件,立案审查119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9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80件,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