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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贪官外逃、跨国恐怖活动猖獗的大环境中,适时设立刑事犯罪所得没收审理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立法的一大进步。但我国刑事犯罪所得没收审理程序在许多具体问题上的规定与国际公约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在体系性、严整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还存在较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 标签: 犯罪所得 没收审理程序
  • 简介:我国没收程序规定的没收对象是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这与国际公约所规定的犯罪所得不一致。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违法所得主要包括:违禁物、供犯罪所用之物和犯罪产生之物和犯罪取得之物。我国程序法上的违法所得包括实施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及其孳息,以及被告人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为了保障没收程序的顺利执行,与国际条约保持一致,应对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没收对象进行明确和完善。

  • 标签: 违法所得 犯罪所得 没收程序
  • 简介:修改后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增设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鉴于现实中此项制度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有必要结合工作实际,分析在检察环节更规范有效地开展违法所得没收工作,提出制定该程序的证据标准和诉讼细则,细化特别没收程序,从而促进追赃追逃工作。

  • 标签: 违法所得 没收程序 检察机关
  • 简介:日前,网络有一热帖,认为老师没收学生的手机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四部法律,分别是:《物权法》、《教育法》、《教师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样一来,你不只可以拿回手机,还可以向法院诉讼老师这四项罪。

  • 标签: 手机 老师 法律 四部 违反 没收
  • 简介:违法所得没收之特别程序,是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的特别程序之一。虽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与该程序的启动、裁定结果密切相关,但该程序并不解决罪否与刑罚的问题,在性质上与传统的刑事程序有较大差别,且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缺席审判程序,无法进行有效的抗辩。因此在司法实践不足、法律规定较为原则的情况下,需依照"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一方面严格限定侦查机关在判前对犯罪所得等财物的处置,将财产的最终处置权交给法院;另一方面在公告、庭审等程序设计时,注重对被告人、利害关系人的权益保护,正确适用比例原则,准确界定"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之范围,以保障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正当化运行。

  • 标签: 违法所得 没收 刑事诉讼特别程序 正当程序 利害关系人
  • 简介:2013年《刑事诉讼法》新增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这一制度有其理论依据和现实需要,对于打击犯罪,保护国家和被害人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法律规定了其适用条件和程序。但这一制度既不同于国外的刑事缺席判决制度,也不同于独立的民事没收制度,在适用过程中还需要不断完善。

  • 标签: 未经定罪没收 理论 立法 评介
  • 简介: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历史担当、腐败资产外流的现实注定了没收裁定的涉外性品质。在日趋复杂化、精密化的国际法律合作中,裁定与执行标的的不同身处意味着没收裁定在域外可能遭受冷遇。国际条约为没收裁定的域外执行奠定了法律框架,但其模糊性和原则性迫使国际法律合作必须转向国与国之间的协议和安排。我国法律体制的正当性整体不足,相关支撑制度缺失的现实在削弱司法体制总体竞争力的同时,也限制了我国参与资产没收与返还的国际司法合作能力。只有引入普适性的司法理念,将其内化为制度构建,多管齐下,才能实现没收裁定域外执行率的最大化。

  • 标签: 没收裁定 执行 机遇 挑战 进路
  • 简介:刑事辨认是一项重要的侦查方式,刑事辨认有利于发现案件线索、查获犯罪嫌疑人,同时辨认结论在诉讼整个过程中有重要的证据价值。然而综观这次刑事诉讼修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尽管明确了辨认结论的证据资格,但是对辨认制度依然没有做出详尽、统一的规定,有关辨认规则的规定粗糙、模糊,而鉴于刑事辨认极易受到主观心理和周围环境影响这一特点,刑事辨认的实施存在非常大的隐患,成为我国冤案产生的温床。本文试图通过对辨认制度的风险分析、我国辨认制度的缺陷研究,同时汲取西方法治国家有关辨认制度的立法和实践经验,进而提出我国辨认制度的完善建议,以期对辨认制度的改革有所裨益。

  • 标签: 刑事辨认 辨认风险 辨认规则 证据
  • 简介:<正>近年来,随着法理学研究领域对"能动司法"、"司法能动"、"司法能动主义"等问题的深入研讨,一些学者也开始在刑事司法领域倡导能动主义,并引起了一些争论。笔者认为,在刑事司法领域倡导能动主义,既超越了我国目前的法治发展阶段,同时更忽略了刑事司法活动的特殊性。如果将之施行于刑事司法实践,必将严重阻碍我国刑事法治建设的进程。因此,刑事司法活动必须坚持司法克制主义的基本立场。

  • 标签: 刑事司法活动 法理学研究 刑事法治 罪刑法定原则 刑事司法实践 国家刑罚权
  • 简介: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关于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全面公布的改革举措,在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掀起更加认真对待裁判文书、进一步提升裁判文书质量的积极回应。英国刑事裁判文书情理交融,用语生动,与时俱进,强调法官必须说明其所裁量刑罚的理由,或许可以成为我国刑事裁判文书积极借鉴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的一个窗口,也或许有助于深化我国法院司法改革,实现司法公正。

  • 标签: 刑事裁判文书 司法公正 法治 丹宁勋爵
  • 简介:刑事诉讼改革的过程中,专家辅助人以'有专门知识的人'的身份被写入法条,这是立法上对'专家'在刑事庭审中质证活动的一个肯定,也是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一个改革。但在当前,不管是立法还是司法解释,未明确专家辅助人诉讼地位、权利义务、资格以及鉴定意见的属性,造成实践当中操作缺乏依据,理论上也存在较大争议。使得本应促进庭审公正的制度,不能实现其本身的价值。在构建和完善我国专家辅助人制度的过程中,要将业已成熟的制度加以借鉴,也要有取有舍为己所用,丰硕我国刑事诉讼的果实。

  • 标签: 专家辅助人刑事诉讼鉴定意见
  • 简介:一、序言在最高人民法院隆重推出案例指导制度的大背景下,中国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对于司法判例制度进行了广泛的讨论。①笔者亦有幸参与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何家弘教授主持的教育部2010年重大攻关课题'法治国家建设中司法判例制度研究',承担'德国司法判例制度'部分的写作。在此过程中,笔者查阅了大量的德国裁判书,尤其我所熟悉的刑事领域的裁判书,并且翻译了两个已经成为司法判例的刑事裁判书(附于文后)。笔者选择翻译的这两个裁判书,既具有权威性,也具有代表性。首先,第一个裁判书出自联邦宪法法院,第二个裁判出自联邦普通法院,这两个法院在德国的法院系统中处于重要地位,其刑事裁判书也因而最有权威性;其

  • 标签: 书简析 德国裁判 裁判书简
  • 简介:既往的刑事再审程序改革注重指导理念的革新、强化,聚焦于“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理念的批判与“依法纠错”理念的推行。然而,理念革新主导的刑事再审改革成效不彰、沉疴如故,甚至改革主政者革故鼎新的理念都没有进入地方司法实务部门的话语系统。刑事再审程序改革遭遇挫折是多重因素合力的结果,但指导理念的泛意识形态化无疑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刑事再审程序改革遭遇的挫折促使我们反思、检讨并超越理念革新主导的改革模式。

  • 标签: 刑事再审程序 指导理念 理念革新 司法改革
  • 简介:《刑法》第306条在司法实践中易被司法机关滥用,成为打压辩护律师的工具。这一现象的归根结底在于控辩的双方力量失衡,废除论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有必要是完善刑事诉讼制度,保障律师辩护权;就现行实体法而言,应遵循刑法谦抑原则对第306条对构成要件进行系统解释和实质解释,以限制公权力滥用,维护程序公正,实现控辩双方的良性抗衡。

  • 标签: 《刑法》第306条 律师伪证罪 实质解释
  • 简介:以文化的功能论视角来分析我国刑事和解制度,会发现非宗教与非国家意识、司法伦理的人性情理因素以及静的法律秩序等本土文化根源促进了刑事和解在个人利益(减少刑事处罚和增加赔偿数额)与社会影响(国家维护社会秩序与保障其他公民权利)这一矛盾中寻求平衡,该制度成功之关键在于中国人的情理伦理及本身所具有的个人与社会的两面性。为此,实践中,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与完善也应通过受害方、加害人利益伦理的诉求和真实意思的表达、司法机关的职权因素与主导意识以及国家或者社会的伦理需求与价值评判三个阶段来实现。

  • 标签: 刑事和解 价值基础 文化理念
  • 简介:在当代法律实践中,英美法系的判例法与大陆法系的成文法是两种最重要的表现形式.在我国的近现代法律发展进程中,始终坚持成文法为主导,判例法没有其应有之地位,但当前的世界法律实践已出现了大陆法系的成文法与英美法系的判例法相互借鉴、融合的新趋势.鉴于当前我国在司法体制、基本国情、政治制度、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已经具备了构建刑事判例制度的基本条件,我国应逐步构建适合基本国情与司法现状的刑事判例制度.

  • 标签: 刑事判例 刑法 定罪量刑
  • 简介:刑事诉讼构造为视角开展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我们要从刑事诉讼构造理论研究中汲取丰富营养,科学构建我国刑事诉讼构造,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

  • 标签: 刑事诉讼构造 刑事诉讼制度 完善
  • 简介:刑事政策与刑法是保障社会安定的两块基石。宏观上,刑事政策对刑法的制定与实施具有指引作用;微观上,刑事政策的制定与实现又要受刑法基本原则的制约,司法领域必须在坚持罪刑法定的基础上合理运用刑事政策。做好刑事政策与刑罚的衔接,对我国法治社会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刑事政策 刑法 法治社会实现
  • 简介: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三机关职权配置的合理性不仅影响到刑事司法的公正、高效、权威,而且也是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前提和基础。目前我国刑事诉讼中三机关“平行站位”的做法看似公允,实则违背了刑事司法自身发展的规律,在实践中造成了侦查中心化、检察机关权力的虚高化、法院司法权威下降、控辩力量失衡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如何科学、合理地优化配置刑事司法职权便成为我国目前刑事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瓶颈和核心问题。具体建言是:一要构建独立公正的审判权.以求法院外部独立于行政机关。内部以法官为核心改革法院管理体制;二要优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权,建立检察机关对强制侦查行为的审查批准权.由法庭监督改为审后监督。

  • 标签: 刑事司法权 目标定位 优化配置
  • 简介:<正>主席、女士们、先生们:既然谢弗尔先生和基尔希先生都是政府代表,我将尽力以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组织的立场阐述这个重要问题。因为两位先生都是外交官,而我不是。我所代表的国际人权与民主发展中心已经被卷入反逍遥法外运动多年。我们的一部分工作是致力于保障和促进法律(《国际人权公约》[2],包括《世界人权宣言》[1]和两个条款[2])所规定的权利。我们一直在司法程序下执行这项运动且积极推动了专门审裁处和国际刑事法院(简称"ICC""法院")的发展。我们决不接受位高权重者享有拷问和谋杀的权利,并在事后让自己置身于司法公正之外。

  • 标签: 国际刑事法院 国际人权 位高权重 弗尔 战争罪 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