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公司注册资本的法律意义不可低估。它是公司取得公司人格的物质条件,是对债权人利益的物质担保,是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它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便于有关管理部门及社会对公司进行监督

  • 标签: 注册资本 法定资本制 公司人格
  • 简介:一、新公司法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程序的规定公司资产来源于股东和债权人,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包括负债资产来承担责任.有学者认为:"以资本为核心构筑的整个公司信用体系不可能完全胜任对债权人利益和社会交易安全保护的使命.决定公司信用的并不只是公司资本,公司资产对此起着更重要的作用."

  • 标签: 新公司法 注册资本 程序 债权人利益 规制 资产来源
  • 简介:企业公司化,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措施,也是我国企业制度与国际企业制度接轨的不可缺少的步骤。公司在我国出现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事情,我国第一部公司法是于1993年12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在公司制度建立和公司出现之前,当然不存在虚报公司注册资本的犯罪,因此,79年刑法没有也不可能规定虚报注册公司资本的犯罪。随着公司制度的建立,公司的出现也日益增多,虚报公司注册资本,严重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也随之产生。为了维护公司制度,保障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该决定第1条将虚报公司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 标签: 犯罪 公司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公司注册 数额 严重情节
  • 简介:现行注册资本制度存在着债务担保功能虚化、公司信用基础扭曲和公司竞争能力受限等一系列问题,而上海自贸区正在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其中公司登记制度为自贸区试行重点之一,而其中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问题是公司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

  • 标签: 最低注册资本制度 取消 合理性 替代制度
  • 简介:现行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是整部法律中最受诟病的内容之一.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比,我国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明显偏高,而且还被作为不同行业准入条件的区分标准.这样的问题不仅有悖于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应有的价值,而且实际上阻碍了公司制度在我国的健康发展.对于这一问题给予了相当的关注,并且做出了实质性的修改,这对于我国的发展和完善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 标签: 注册资本 资本制度 公司法
  • 简介:2013年《公司法》的修改导致《刑法》第158条、第159条在审判实践中产生了法律适用上的困难。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从审判实践中解决了这一困境。但在理论界,关于此行为的“罪与非罪”的争论仍在持续。由于公司注册资本制的改变,发起人或股东的出资责任也相应发生了变化,在此之下,《刑法》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以及抽逃出资罪已无适用的余地,因此公司发起人或股东的此类行为不应当被认定为犯罪。

  • 标签: 认缴制 资本三罪 危害结果
  • 简介:2013年《公司法》修改后,虚报注册资本罪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少数特定公司。由此学术界对该罪存废问题进行了较为热烈的讨论。笔者认为,结合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相关规定,不论从立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此类行为潜在的社会危害性来看,抑或是司法实践案发的可能性来审视,废除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时机尚未成熟,虚报注册资本罪在当前资本法制背景下,完全存在保留适用的空间。

  • 标签: 虚报注册资本罪 认缴制 实缴制 存废问题
  • 简介: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经历了从法定注册资金制到法定注册资本制再到认缴注册资本制的过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公司注册资本制一步步与国际接轨。2013年我国对《公司法》进行修改,将施行了长时间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改为了认缴制,极大的增强了市场经济的活力,充分利用了社会闲散资金;但是也给公司债权人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注册资本的减少和认缴期限的随意,使得公司没有足够的资产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担保,各种配套制度还没有及时健全,更是使得债权人的利益难以保障。我国应当及时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催缴制度和信用公示制度等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 标签: 注册资本 认缴制 债权人 利益保护
  • 简介: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是公司设立过程中的需要遵循的重要制度.随着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最新修正案(以下简称现行《公司法》)的实施,2014年2月7日,国务院也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这是我国自1993年颁布《公司法》以来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规定的一次重大的改革.新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已经随着新《公司法》2014年的施行而实施了.文章采用新旧制度对比的方法,分析注册资本登记改革涉及的主要内容、法律意义、影响及其改革趋势.

  • 标签: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 认缴制度 验资 趋势
  • 简介:国家规定企业登记开平,必须具备一定数额的法定注册资本,并需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验证。任何企业在经营期内,投资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抽回其注册资本。但现实中不少企业登记注册资本弄虚作假和抽逃资金情况相当严重,正待整顿。注册资本登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I.委托领照。有些企业根本无资本金投入,但只要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按注册资本总额向中介机构支付手续费(或称利息),就可以拿到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2.造假骗照。有些企业造假帐,编造假凭证,用其他应收款、预付款、投资款等人帐,虚列实收资本科目;有的用虚开发票,充当实物投资,冒充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骗取中介机构出具

  • 标签: 注册资本 中介机构 整顿企业 验资报告 三资企业 会计师事务所
  • 简介:<正>市场经济的培育和健全将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用立法手段完善宏观调控已成为当务之急。这项任务是繁重的,多方面的。仅就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来说,目前已在不小的层面被严重扭曲,注册资本的虚伪记载现象和肆意抽逃行为,对市场经济带来现实的危害和潜在的威胁,以至于同新经济体制发生冲突。国家需要通过立法,规范市场经济规程、市场运作和主体行为,其中不可忽缺的一个方面就是必须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总之,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是以法律作为自己边界的经济,刑事手段则是法制

  • 标签: 刑事责任 注册资本 法律 社会危害性 刑事立法 刑事制裁
  • 简介:

  • 标签:
  • 简介:一、虚报注册资本罪法律规范的逻辑关系关于虚报注册资本罪法律规范的内在逻辑关系有不同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从法条的语言表述逻辑上,申请公司登记时,"使用虚假证明文件"与"采取其他手段虚报注册资本"都是一种行为手段,其共同的目的是为了"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而作为构成犯罪,从而区分罪与非罪界限重要标志的"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与"使用虚假证明文件"的严重情节是相并列的。

  • 标签: 虚报 注册资本 构成 完善
  • 简介: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中,在注册资本金项下,仅记载股东承诺出资的数额,而不再登记股东实际出资到位的金额,这被称为注册资本的“认缴”登记制,用以区别目前实行的“实缴”登记制。这种认缴制允许股东在一定期限内仅认缴而不实际出资,俗称“零首付”。

  • 标签: 注册资本金 “零首付” 登记资料 登记制 出资 股东
  • 简介: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设立,对规范公司行为,约束、保障公司经营活动,强化对投资行为的管理,有着重要作用,但本罪在执法过程中却暴露出很多问题.本文对中介组织从业人员、非公司登记申请人能否成为本罪主体,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能否单独成罪,后果严重、其他严重情节的判断标准,"融资验资"的性质,"先虚后实"的性质,一罪与数罪的判断标准等问题作了分析,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 标签: 虚报注册资本罪 法律适用 犯罪构成 主体认定 客观行为 一罪
  • 简介:一、企业注册资本不实带来的危害(一)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其他公民、法人、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注册资本往往是一个企业实力的象征,是偿债能力的保障,是履行经济合同的保证,企业需以自己拥有的实收资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同等数额的资本,方...

  • 标签: 注册资本不实 验资机构 虚假验资 实收资本 虚假注册 工商管理部门
  • 简介:摘要2013年修改的《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制度作出重大调整,使得《公司法》表现出对效率价值的倾斜。但修改后的注册资本制度本质上仍属于法定资本制。其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随后建立的“公示平台”制度,以及司法实践中对域外制度的借鉴等,共同体现、维护着商法的安全原则。

  • 标签: 法定资本制 &ldquo 公示平台&rdquo 制度 衡平居次原则
  • 简介:注册资本是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实有资本,是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和相应民事权利能力的条件,它反映的是企业的经济实力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首先,注册资本是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物质基础;其次,注册资本是企业在经济交往中取得商业信用的物质保障。为严格注册资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均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但是注册资本不实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申请人采取虚报、谎报注册资本的方法骗取登记,另一些申请人则在企业成立后抽逃出资。这些行为使得企业的实有资本与其注册资本严重不符,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经济纠纷,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基于注册资本不实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根据导致注册资本不实的原因合理确定法律责任的承担者和承担方式就显得尤为必要。

  • 标签: 注册资本不实 法律责任 社会危害性 市场经济秩序 民事责任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