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宪法人格权作为基本权利,具有主观权利和客观法的双重性质,这是宪法人格权与民法人格权具有密切关联性的根源。作为主观权利,宪法人格权的义务主体指向政府,基本理念在于防范公权力对公民人格权的侵害;民法人格权的义务主体指向私人,防范私人间的相互侵害。宪法人格权所承载的基本价值有赖于民法的贯彻与浸润,宪法中的人格权的规定具有概括性和指导性,民法中的人格权的规定具有具体性和补充性。基于当下我国宪法实施和人格权的保障现状,应当主张宪法人格权在民法中的直接效力。
简介:本书主要是通过判例来阐明21世纪的日本人格权法的现状,关于21世纪的人格权应有的面貌,在本书中仅仅稍作提及,原则上将这一工作托付给年轻的研究人员。本书是以1989年出版的拙著《人格权论》(日本一粒社)的第一章“人格权法概论”为原型的,本以为做一下修改,不必费太多时间就可以完成
简介:
简介: 四、环境人格权的法律保护 (一)侵害环境人格权行为的确认 民法确认侵害环境人格权的民事违法行为是侵权行为,环境人格权是权利主体所固有的、以环境人格利益为客体的、维护主体人格完整所必备的权利,环境人格权主体对环境人格利益的主观享用就是
简介:1.商事人格权维护的是主体在商事活动中包含经济利益在内的特定人格利益——商事人格利益,商事人格权作为一种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并具有财产价值内容的权利,商事人格权还应包括体现商事主体内在人格利益的人格权
简介:<正>中国民法典起草中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是人格权的地位问题。换言之,是否应该在民法典中规定人格权?如果规定的话,应该在民法典的何处加以规定?关于这一问题有以下三种方案:第一,在不法行为法中规定;第二,在总则编中规定;第三,将人格编独立,与债权、物权编并列。因为日本没有对人格权进行单独立法的考虑,所以也没有什么讨论。下面在对过去的立法例加以简单观察的基础上,探讨人格权的内容和性质。
简介:民法是权利法,权利是民法的核心,民事权利原理是核心的核心.依照天然原理有机排列,权利也是法治的基本要求,法治是权利的天然秩序复现.本文通过对"人格权先于身份权"民事权利原理的观察,提出恢复"人格权先于身份权"天然秩序来之不易的观点.
简介:目前我国在民法典编纂方面的最大争议问题之一,就是人格权是否应单独成编。这一问题争论的根本症结在于,对于民法上的人格与人格权概念的理解上存在着重大分歧。要解决民法典人格权体例问题,就必须剖析争议双方的各自观点与理据,同时要从人格与人格权的一般概念与具体学科理解上,来辨析民法意义上的人格与人格权概念。
简介:人格权与身份权构成人身权体系已成为我国民法的定论.人格权与人格有着紧密的联系,它由人格直接派生,是民事主体固有的,以人格要素为客体,以维护人格独立为唯一使命的人身权.现代民法上的身份权的内涵也与传统身份权的内涵有着极大的差别,它不再是以支配他人人身为客体的权利,而是民事主体基于特定的身份,以身份利益为支配客体的权利.人格权与身份权在实际运用中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简介:对人格保护、人格权保护是当代立法的一个发展趋势。总的来讲,保护人格权或者说是保护精神性权利有其必要性。但问题是如何制定人格权才能够使人格权保护机制更加科学,更能达到保护的目的。针对这个问题,我首先考虑到的是,我们的民法实际是一个移植的产物,并不是我们国家自身固有的制度。
简介: 【关键词】人权 宪法权利 人格权,即宪法基本权利通过其所体现的人权价值影响民法人格权制度的发展,即人格权究竟是人权、宪法权利还是民事权利
简介:关於人格权立法问题,我国学术界存在人格实证主义和人格伦理主义的激烈争论。人格实证主义往往认为,宪法作为根本法,只是包括民法在内的部门法律的立法原则规定,但是这些宪法规定应仅仅被看作一种原则宣示,不得直接被授引用来裁判具体民事案件。换言之,当民法上发生权利规范甚至是自然人人格权规范的不足时,绝对不能直接引据宪法上的公民基本权利规范来弥补,也即如果需要保护人格权,
简介: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市场经济的繁荣与新闻传媒的发达,人格权开始具有更多、更直接的财产利益,越来越多的被商业利用,人格权商品化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传统民法对商品化人格权概念的界定与保护已陷入僵化困境,如何保护新时代下商品化的人格权已成为立法者当务之急.本文通过对人格权商品化产生的背景及目前在我国发展状况的分析,围绕商品化人格权的内涵、转让、继承与救济等一系列阐述,引出对保护商品化人格权的几点思考.
简介:本文从人格权的法律概念、人格权的要素、人格权的特征等方面探讨了人格权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本文认为,人格权具有非财产性、绝对性、支配性、固有性、专属性五大特征。人格权的定义可以表述为: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以其人格要素为客体的专属支配权。
简介:<正>一、罗马法中的"人"——"人为非人"之下的"人格"(一)法律意义上人的构成要素在古罗马法中,人是分三六九等的,不同等级的人拥有不同的公权和私权,其评判根据就是法律人格。始于罗马法的人格理论,最为重要的特征之一便是人本身与人格的分离。也就是说,并非所有自然意义上的人都与法律意义上的人一一对应,自然意义上的人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人必须要经过"人格"的过滤与筛选。在罗马法中有三个有关人的用语:"homo"指生物意义上的人(如奴隶属于homo,他们只能作为自由人权利的客体);
简介:2010年全国人大法工委完成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工作後,王胜明主任提到2011年完成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後,将着手人格权法的立法工作。他希望学者能够提前考虑解决人格权法立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即如何完善人格权法的内容。2002年民法草案中与人格权相关的法律条文仅有28条,其中除了隐私权、信用权阐述的较为具体外,其他内容规定都相对比较简单。因此人格权法的立法工作首先要解决如何完善2002年民法草案中只有28条的人格权法规定。
简介:现行人格权保护框架下,具体人格权的行使有其特点并受到一定的限制,公众人物人格权行使上受限相对较大。我国应建立完整的人格权保护体系,在种类和时间范围上应有其限度。人格权保护的最低限度是对人成其为人所必须的最起码的物质生存条件予以保障,人格权保护以其权利边界为最高限度,以尊重他人权利、社会公益和公序良俗为前提,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人格权的侵权认定和受侵害后的救济上有诸多局限性,有待完善。
简介:摘要环境人格权是环境保护吁求在人格权法中的反映。传统人格权法不利于保护公民的环境利益,民法应当规定环境人格权,确认侵害环境人格权的行为为侵权行为,并采取传统民事救济手段和精神损害赔偿的方法保护环境人格权。
宪法人格权与民法人格权
人格权法
宪法上人格权的规范体系与人格权民事立法*
关于环境人格权刍议
试析浅商事人格权
关于人格权的地位
“人格权先于身份权”原理观察
人格与人格权基本问题研究
人格、人格权与民法典体系
论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关系
宪法框架下的人格权
人权视野中的人格权
人格权立法的制度设计
人格权商品化探析
对人格权几个基本理论问题的认识
罗马法中的人格与人格权
中国人格权法的立法展望——人格权法草案的基本内容
我国人格权保护的限度
浅议环境人格权及其民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