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对中国官办非营利组织的典型代表——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内卷化现象进行了探索性研究,并深入探讨了其内卷化的表现形态和形成机理。通过实证分析,研究表明,随着政府对义务教育公益的重新代入,援助义务教育的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出现了组织的内卷化,即没有效益和发展的增长。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内卷化表现为四个方面:制度空间的边缘化、组织机构的官僚化、组织行为的策略化和功能作用的游离化。在自主与依赖之间的钟摆是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内卷化的内在机理。本研究可为理解当代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变迁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简介:“原始基金”是非公募基金会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目前,《基金会管理条例》及其相关规章对此所作的规定,存在着不足,需要加以完善。首先,原始基金在形式上限于“货币资金”。其实,它也应该包括“实物”。其次,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其实,最低额应适度降低且考虑地区差异。再次,《基金会管理条例》对公民捐助行为的种类、捐助行为的属性及其法律效力,均未规定。立法建议是:公民的捐助行为包括生前捐助和遗嘱捐助;捐助行为属单方法律行为、自“征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时起生效;公民遗嘱捐助在捐赠人死亡时生效。最后,原始基金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其实,当年即应享受税收优惠;对超出当年额度的部分,可以在后几个年度实行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