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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国家层面以及学者层面所存在的对民法的私法属性之缺乏认同,为民法编纂在观念上的主要障碍,反法典化的理论观点、民法编纂体系的理论纷争以及因侵权责任独立成编而导致的具体制度安排上的困难等,是民法编纂在技术上的主要障碍。厘清理论研究与立法活动的关系,确立立法大局意识,在学者与立法机关以及学者相互之间达成理解和妥协,是克服民法编纂之障碍的基本途径。

  • 标签: 民法典 编纂 立法障碍
  • 简介:一、《商事通则》单独立法的考量民事法与商事法的"合与分"已为数代法学家所争辩,大陆法系国家在解决民商事法律规范的协调问题中也存在截然不同的观点。19世纪法国率先制定商法典,开创了民商分立立法模式的先河,随后又有德国、日本、荷兰等国家也将"商法"单独立法;然而,20世纪之后制定民法的国家,大都采取了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如瑞士、泰国、意大利等国家。我国关于民商立法模式的争论可

  • 标签: 商事通则 中国民法典 商法典 民商分立 民商合一 民商事法律
  • 简介:6月25日,第12期“中国法学创新讲坛”上,“中国编纂的若干重大问题”再次引发张文显、王利明、崔建远、王轶等法学家热议。我国目前是有民法而无民法,为什么要把物权法、合同法、侵权法整合为一部民法呢?这不仅仅是法条的汇编,而是民法精神气质的贯通。民法作为法治形式主义的范本,

  • 标签: 精神气质 民法典 法学创新 法典编纂 形式主义 法学家
  • 简介:从实现中国的基本功能、发展民法理论与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理论、便利知识产权实务的角度考量,应当在中国中设立知识产权编。设立知识产权编的技术难度,是法典化的一般难度,不是知识产权编的特有难度。缺乏知识产权编,将是中国的本质性缺陷,与之相比,设立知识产权编的技术难度是非本质的、是值得克服并可以克服的。

  • 标签: 中国民法典 知识产权 体系化 立法技术
  • 简介:一、商法典的命运:灭亡抑或重生在大陆法系国家,立法体制上存在着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两种不同的立法模式。在民商分立国家,立法上一直主张民法和商法是各自独立的两个法律部门,民法侧重于对私法关系的一般调整,商法则侧重于对商事关系的特别调整。商事关系相对独立于民事关系而存在,商事关系与民事

  • 标签: 私法关系 商事关系 民商分立 商法典 商行为 民商合一
  • 简介:一、引论2011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然而,这并没有阻挡学者追逐民法的梦想和激情。2012年10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召开了"瑞士债法百年暨中国立法问题"的国际研讨会。2013年1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了"中国草案审议十周年——民法之展望"研讨会。2014年9月,在人民大学法学院召开了"加快民法

  • 标签: 中国民法典 民法通则 物权编 侵权责任法 立法问题 债法
  • 简介:引言信托制度源于英国衡平法上的用益制度,被认为是英国人在法学领域取得的最伟大、最独特的成就。自从我国引入信托制度后,其在经济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然而,近年来,信托法律制度的设计在全世界范围内正伴随着信托实践的变化而经历重要变革。《信托法》颁布于2001

  • 标签: 信托法 法律主体地位 英国衡平法 法律人格 经济生活 普通法系国家
  • 简介:民法是民事生活的百科全书。民事生活具有民众性、民间性、民生性、民族性、民俗性、民主性、伦理性和自然性,民事生活不尽是市场生活、不同于政治生活、不等于社会生活。民事生活的特性决定着民法的属性,民法是民事生活的典范。民法要与民事生活齐头并进,在坚持人本、平等和自由等核心要素的同时,积极反映时代精神和时代要求。

  • 标签: 民事生活 民法 民法典
  • 简介:国民起草工作的重新开启,不仅是我国法治强国梦想之舟的重新扬帆启航,更是我国法治进展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性质的大工程。民法的编纂需要理性思维和科学精神的支撑。在我国未来的民法应当具有二十一世纪特质的共识之下.我们需要将更多的精力用于提高民法的编纂质量上。我国民的编纂需要首先从理论上解决如下几个重要关系.即未来民法与现行立法的关系、民法与商法及知识产权法的关系、民法编纂与法学理论、司法实践与社会习惯的关系、民法编纂独立委员会与法学家及立法工作委员会的关系。这些关系如果在理论上依然处于混沌不清的状态,民法编纂的质量就难以保障。

  • 标签: 民法典 民法典编纂 关系 民法典编纂独立委员会
  • 简介:一、民法商法化之简述民法商法化简而言之即是在民商合一的民法编纂体例下,法条的内容既要体现民法的内容,又要体现商法的内容,做到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中民商有别,民事法律关系和商事法律关系不应适用同一标准。这样做的原因有四:第一,民事主体和商事主体的风险预见和控制能力以及注意义务不同,民事主体是弱而愚,其经济实力以及识别风险的能力都比较低,而商事主体则被各国商法推定

  • 标签: 法化 法商 商事主体 民事主体 民商合一 商法体系
  • 简介:构建德国民体系的主要理论根据是萨维尼的法律关系理论和温德沙伊德的请求权理论,并具有概念法学特色,其指导理念是个人主义。德国民在理论上具有先进性,在体系上具有科学性。随着社会和法学理论的发展,德国民的指导理念和体系显现了它的局限性。我国民应当借鉴和变革德国民体系。"以人为本"是我国民的指导理念。以人为本的"人"是个体性、社会性和历史性的统一体;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每个人也都以他人为目的。我国民规范结构应当以民事法律关系为核心;不根据基础权利构建请求权体系;区分履行义务请求权和承担责任请求权,构建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相对应的请求权体系。

  • 标签: 民法典体系 法律关系 请求权 民法的指导理念 以人为本
  • 简介:传统民法将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二分作为法人分类的基础模式,然而随着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区分标准的趋同及新类型团体的出现,这种分类模式遭到了极大的批判,而中国现行的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二分的模式则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欠缺科学性,理应摒弃。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二分模式则从根本上解决了前述两种模式的问题,其分类标准更清晰,更能全面涵盖现有法人类型,在此基础上的再分类更为合理,法律规则也更具运行实效,因此应为未来民法法人分类模式之首选。

  • 标签: 法人分类 社团法人 财团法人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 简介:间接代理是我们学习民法总论代理制度时,经常被提及的一个概念,但是教科书一般对之仅仅限于概念的介绍,缺乏深入的探讨。当我们对间接代理稍加思索时,我们却发现很多问题,间接代理与直接代理究竟是什么关系,他们是代理下的分类,还是仅为直接代理说明的参照?间接代理是否就是《合同法》委托合同中的第402条和第403条?倘若如此行纪又与间接代理存在何种关系?

  • 标签: 代理制度 行纪合同 委托合同 被代理人 隐名代理 显名
  • 简介:尽管2002年提出的民法草案没有通过,但中国学界并未停止过对民法制定的研究。国内学者多关注法国民和德国民比较研究,而较少把法国、德国、瑞士三国民进行一个全面的对比分析。通过比较研究大陆法系的三大民法的历史成因和动力机制,再结合我国当前实际,可以发现我国民制定存在政治力量的推动、深化市场经济改革的需要以及法学家们的努力等三个方面的现实机遇。

  • 标签: 比较法:法典编撰 民法典
  • 简介:民商法之关系处理是制定民法不容回避的问题,而对民商事主体的规范更是此问题的核心内容之一。在立法层面上,厘清二者的关系并对其进行正确的规范不仅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繁荣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关乎私法主体制度的构建乃至民、商事法律之整体完善。本文以民、商事主体立法为切人点,分析我国的立法现状,阐释国外相关立法趋势,就我国民制定中的民商事主体立法提出建议,求教于同仁。

  • 标签: 商事主体 私法主体 民事主体 合伙企业法 商事法律 立法层面
  • 简介:目前我国在民法编纂方面的最大争议问题之一,就是人格权是否应单独成编。这一问题争论的根本症结在于,对于民法上的人格与人格权概念的理解上存在着重大分歧。要解决民法人格权体例问题,就必须剖析争议双方的各自观点与理据,同时要从人格与人格权的一般概念与具体学科理解上,来辨析民法意义上的人格与人格权概念。

  • 标签: 人格 人格权 民法典体系
  • 简介:作为中国编纂之重要参考的《德国民》(BGB),在其侵权编立法中长期盲目坚持老旧、过时的"实物中心化"立场,难以对著作权形成全面有效的保护,甚至对其后德国著作权单行法的制定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中国在编纂的过程中,理应避免《德国民》就"实物中心化"对中国立法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将知识产权作为关注的重点,并根据其性质加以特殊保护,或以"标注原则"、"法定赔偿精确化"、"诉讼成本开支保留"核心,为知识产权保护之特殊立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 标签: 《德国民法典》侵权编 “实物中心论” 恢复原状 法定赔偿 诉讼费用
  • 简介:我国人口结构早已达到老龄化国家标准,养老问题十分严峻。现行《继承法》中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虽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养老功能,但该制度显得过于陈旧且存在诸多不足。同时,我国缺乏终身定期金制度,因此,建议借鉴德国等国民中的继承合同制度,以更好地发挥该制度所具有的养老功能。结合我国社会的实际情况,继承合同应限定为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间就被继承人的扶养并由实际履行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取得遗产所达成的协议。从而在此前提下,继承人可通过继承合同制度于继承开始前有效地放弃继承。

  • 标签: 继承合同 共同遗嘱 遗赠扶养协议 终身定期金
  • 简介:一、民法的体例(一)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优劣辨析在本文中,笔者并非要讨论我国的民法是否要采用普通法体系还是成文法体系。因为从各方面来说,我国的民法肯定会采取成文法体系,这是和我国的大陆法系传统等有关的。但是我们应该

  • 标签: 文法体系 大陆法系传统 民商合一 民商分立 英美法系 单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