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深刻理论阐述和重大战略部署。《决定》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强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决定》的这些新论述,为宗教工作指明了新方向,提出了新要求。国家宗教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决定》的学习贯彻,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全局的学习贯彻工作做出部署。本期,我们约请国家宗教局部分司室负责人,围绕“和谐社会与宗教工作”进行笔谈,以进一步推动宗教工作领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深入。
简介:和谐社会的建设,离不开美学。如果说美学曾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现代性启蒙中扮演过先锋的角色,那么,在21世纪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下,它应该能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本文认为,一个和谐社会大致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去分析: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自身身心的和谐。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其实质上是自然美的保持和生态美的建设问题。"生态美"是在自然美和社会美基础之上对自然美和社会美的超越和综合,是一种更高级的审美形态和审美境界。人与社会的和谐,从根本上说,主要是要建设一个合理的政治和经济体制以及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使人能在其中自由、全面和诗意地生存与发展。从美学上说,人与社会的和谐仍然落实到异化的消除、心理本体的建设以及人与其生存的社会环境之间的和谐上。中国古代的礼乐文化,经过现代性改造,应该能为现代社会中建立一种和谐的人际关系提供思想资源。"情本体"学说是从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出发,借鉴西方启蒙时代的启蒙思想,结合当前现实状况所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一种美学策略,也是为未来散文时代提供的一种诗化生存的人生本体。作为人生本体,"情"一方面与心理功能密切相关,是心理本体的具体化,另一方面包含着后天的道德修养,是一个人对他人和社会以及世界的爱和责任。
简介: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要使社会更加和谐,努力形成全社会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正版的局面。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首次提出的一个很重要的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适应了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扩展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涵,对于我们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民族文化工作的同志,我们同样认为这一概念的提出,对于我们的民族文化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推动和促进民族文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简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因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便成为一个十分紧迫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引起各界的关注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