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现在历史中的和谐社会——马克思和谐社会理论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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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的和谐观是自由与秩序、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和谐社会则是一个历史范畴,呈现为从和谐到斗争再到和谐的历史辩证法,并且以劳动和所有权的分离与统一为现实基础。原始共同体是无个体独立自由的整体内部和谐。阶级社会中自由与秩序并存,和谐与冲突相伴。资本主义关系在单纯流通即交换价值领域确实是自由、平等、和谐的,但深入到价值形成即生产过程中就会发现劳动与所有权相互分离,表现为资本和劳动的根本对立。只有共产主义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包括人与自然、人与人、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归根结底建立在劳动和所有权的同一之上。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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