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据新疆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截至2005年9月底,全区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达45.07万户,从业人员71.53万人,注册资金88.09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6%、1.7%、10.9%.全区私营企业达4.93万户,注册资金766.74亿元,从业人员64.78万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0.1%、19.4%、24.8%.事实上,自1992年以来,新疆的私营业主阶层就一直以较快的速度增长着.2004年底,全区个体工商户达46.66万户,从业人员74.12万人,注册资金86.84亿元,与1992年相比,分别增长0.93倍、1.06倍、7.77倍.而私营企业发展更快,达4.3万户,注册资金643.21亿元,从业人员57.25万人,与1992年相比,分别增长29.71倍、258.36倍、20.69倍.由此可以看出,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私营业主阶层是新疆成长最快的一个社会阶层.
简介:2005年8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发出《关于做好新一轮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地方志工作者共同努力,第一轮地方志编纂任务已基本完成。为做好新一轮地方志编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重要意义编纂地方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事业。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地方志工作,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辛勤劳动,全省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目前,市、县两级75部地方志编纂和出版任务已全面完成,建省300多年来第一部《江苏省志》和省辖市区志编纂工作基本结束,并编纂出版了一批乡镇志、村志和专业志,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志每20年左右续修一次”和“一届志书完成之日就是新一届志书开修之时”的要求,省政府决定从2005年起开展新一轮地方志编纂工作。这对于全面反映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教化风气的积极作用,推进文化大省建设,为富民强省和“两个率先”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