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唐代吐蕃的宰相制度,是吐蕃官制中最具变化和代表性,且影响吐蕃王朝最深者。吐蕃王朝的宰相制度,历经四变:其一为独相制;其二为众相制;其三为僧相制;其四为回复众相制。其中众相制的推动与实施,对吐蕃王朝影响极其深远,包括确保了悉补野氏政权的祚命,稳定了当时吐蕃的政局,阻绝了臣下太阿倒持的现象,赞普重新站上了国家最高领导者的位置,也使得赞普王室手中多了操控吐蕃政治与吐蕃氏族生态的利器。文章以敦煌古藏文卷子《吐蕃大事纪年》及吐蕃碑刻铭文为主要史料,勾勒出吐蕃众相制的部分轮廓,并对其内涵进行了分析,包括众相的官衔、员额、任期、职权以及众相是为大论的候补入选等,认为吐蕃成功地师法唐朝的众相体制,且深得众相制的精髓,再次证明了唐蕃文化关系的密切程度。
简介:1866年瞻对赏藏及其后收归川属是清末川边史上的重大事件。1896年,川督鹿传霖率先筹瞻川属,因清廷反对而功败垂成。随着英国在1903年第二次入侵西藏,清政府终于一改此前反对收瞻之旨,谕令川督锡良、驻藏大臣有泰及帮办大臣凤全筹瞻川属,此时锡良态度模棱两可,风全力主之,有泰则坚决反对,长达半年之久的争论终致筹瞻无功。1905年初凤全被杀后锡良开始用兵巴塘,对此瞻对藏官则直接出兵干预,锡良意识到筹瞻川属势在必行,遂在巴塘战事结束后力主收瞻,但因他地乱事丛脞而未及实施。直到1906年6月清军攻克桑披寺川边战事暂告一段落后,锡良奏设川滇边务大臣,在川边改土归流大幕拉启的时代背景下,时任川督赵尔丰终在1911年将瞻对收归川属。从清末瞻对问题的连续性审视,锡良督川时期筹瞻川属虽未实现,但以锡良为首的地方官员关于筹瞻川属的谋划和举措以及锡良筹瞻态度的变化,彰显出筹瞻川属已是川边内外交困形势下的必然选择,同时客观上在鹿、赵之间构筑了联系的桥梁,具有承前启后的历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