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所谓强制性规范指的是行为人在一定束缚下被迫自行调整的一种规范。尽管民法属于自治法范畴但是也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规范。民法产生初期,建构体系的强制性规范既已存在。在司法、立法和理论研究层面,我国民法强制性规范存在诸多问题。其最终可归结为民法强制性规范的概念界定、类型划分、效力确定、规范配置、司法识别及适用解释等基本问题。只有充分认识个体之于社会、市场之于政府、私法之于公法的优位性,才能切实更新立法理念,科学确定民法强制性规范的立法原则、立法模式、立法人像和立法方法。民法强制性规范能够维护形式平等,推动实质平等;保障个人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市场交易与婚姻家庭安全;确保个人生活秩序,实现社会稳定有序;提升经济与社会运行效。率。这是民法强制性规范存在的法律价值基础。
简介:每天晚上我都要到世纪广场散步。一圈、两圈、三圈……我坚持走六圈这是自己给自己立下的规矩
简介:现在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创意产业没有创意,文化产业没有文化,内容产业没有内容,热热闹闹但没有东西,没有文化品位。这是一个大问题,这是我们编辑的责任。
简介:我站在那位大婶的面前,身边站满了人。听着她撕心裂肺的痛呼,我竟什么也做不了,也什么都不敢做。身边数不清的叔叔阿姨,都纹丝不动,只是远远地看着。扶不扶,难道真的是一个问题吗?事情发生的那天,正值暑假,正午12点,烈日当空,沥青路面都被热浪烧灼得柔软。空调机工作的'嗡嗡'声和聒噪的蝉鸣仿佛永远不会停止,将每一刻都无限拉长。家中无人,我只得赶去最近的菜市购买午餐。空气热得仿佛凝固了,连一向喧闹的菜市场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