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今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国际交往日益频繁,一些工业间谍利用各种交往之便,进行情报搜集活动。法国一家著名照相器材厂来了一批日本客人。这家工厂的实验室主任热情地接待了他们,自始至终陪同客人参观。在观看一种新的显影液时,一位客人俯身贴近盛满溶液的器皿,仔细看了一下。这个极为平常、自然的举动被精明的实验室主任发现。这位客人的领带比一般的领带长,一俯身,领带末端正好“无意间”沾到溶液。这时,实验室主任意识到,客人回去后,只要把已被溶液沾湿的领带上的溶液痕迹化验分析一下,就很容易得到这种显影液的配方。于是,主任悄悄叫过一位服务员小姐,对她如此这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主体分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前者是指对公司或管理机构具有信托义务的特殊身份人员,后者是指获取内幕信息手段不正当和推定为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司法实践中要区分证券交易的内幕人员和期货交易的内幕人员。《解释》中规定的推定事实与犯罪行为事实存在交叉导致了认定的极大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