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依权"自治"下,干预性方式牵制政府职能转变,政策性推动损害了法制统一,管制型运作侵越了村民自治权利,外生性民主消解了村民民主热情,共管型机制产生了巨大行政成本。30年来村民自治的实践经验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法治的进步以及广大农民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的提高,为从依权"自治"走向依法自治创造了条件。应当通过完善立法,为依法自治创造法治条件;通过改革农村基层政权对村民自治的工作方法,以宏观指导取代具体包揽;通过摈弃乡镇党政对村民自治的监管方式,发挥村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领导、支持和保障村民自治;通过构建完善的法律救济机制,强化对村民自治的法律保障,从而实现从依权"自治"走向依法自治。
简介:<正>公司自治源于私法自治,私法自治的主旨是允许当事人根据自主意志,自由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并且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公司作为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扩大,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提高竞争能力、获取高额利润,公司需要被赋予更大的自由空间来进行自我管理与对外交往。2005年《公司法》的颁布适应了这一潮流,本着"放松管制、保护自治"的立法态度,将大量强制性规范放宽为任意性条款①,赋予了公司更大的自治空间。然而,在现代私法公法化的大潮流中,公司法处于首当其冲的位置。"现代公司自治体现了私法公法化的特征②",在强制与自治的博弈中,如何确定公司自治的边界值得关注与研究。
简介:为了促进相关决策主体在推进制度变迁时更加注重平衡村民的多元需求,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文章基于成渝两市微观调研数据,采用离散选择模型和排序响应模型,实证研究了城乡统筹下"村改社区"进程中村民的意愿、满意度等及其影响因素。结果表明:村民对"村改社区"建设的意愿、满意度具有层次性,其影响因素表现出一定的地势烙印,即不同的地理条件下村民的意愿及满意度的影响维度有所不同,市场产权要素产生越来越重要影响,政府信息的扩散有利于调动村民参与积极性。此外,研究还表明,村民对"村改社区"中的各主体不满意度仍保持着较高的比率,其期望正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表现出不同程度的阶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