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的新时代,生态补偿制度成为调节这一社会主要矛盾中环境保护利益分配不平衡问题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生态补偿制度遭遇了法治化发展的困难。为此,应以环境资源开发利用限制为分析路径,建构生态补偿制度的权利义务体系,生成生态补偿权利的法律样态及主客观判断的法律准则。生态补偿权利的利益客体是环境资源开发利用消极行为所形成的正外部性生态效益,权利性质是发展权而不是财产权,但其与环境资源开发使用权等财产权具有衍生关系。生态补偿权利对应的义务是权利主体必须履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资源保护义务且提供生态环境的正外部性效益。我国需要对现行生态补偿的实践范式进行完善,应当明确政府在生态补偿中的主体地位,塑造生态补偿区域制、项目制的法律品格,构建生态补偿权利义务的解释体系,发挥发展权实证功能,设置生态补偿资金或市场分配机制。
简介: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期,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的产物,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了体制机制变革和经济的高速发展。面对新形势,开发区和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利用好市场之手:首要任务是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到位不缺位、补位不越位的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坚持法治化改革方向;前提条件是充分发挥科学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政策、规划的制定要充分论证、切实可行,执行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关键着力点在于大力做好引进投资、促进发展的文章,加大产业链招商引资力度,提升招商引资专业化水平,积极鼓励以商招商;重要经验在于切实提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能力和水平,探索聚焦当地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规划实施PPP项目,加强对PPP项目的全面规范管理;最大吸引力在于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开发区要素资源保障,加快完善创新创业、金融资本、人文居住等环境支撑。
简介:最近10多年来,古巴不断更新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将闲置的土地承包给个人或合作社,建立非农牧业合作社,扩大个体户和减少国有部门的冗员,是古巴模式更新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三项重要举措。古巴党和政府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中所提出的有关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和政策,是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探索成果。古巴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的实践经验和教训,也证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坚持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符合客观规律。新时代,中国应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体现基本经济制度的制度优势和治理优势,为人类社会特别是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提供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