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产业革命至今,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劳资关系已历经两个多世纪的发展演变,其运行机制和基本格局力争基本适应现代生产力社会化、市场化、民主化发展的要求而不断地加以适时调整,从无序化、放任化转变成有序化、法制化,从利益冲突型转变成利益协调型,逐渐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和比较规范的法律体系,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丰硕的理论成果,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和国家政局的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这些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对于从根本上妥善解决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进程中有增无减的劳资纠纷、冲突,稳定协调劳资关系,建立健全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政局的稳定,促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一定的启示、参考和借鉴意义。
简介:1.为什么要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是由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两部分组成的。判断市场体系是否具备完整性的重要标志,是看有无生产要素市场。当前要着重发展生产要素市场。发展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等是培育市场体系的重点。为什么必须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呢?第一,这是充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充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重大历史性任务。发展商品经济离不开市场,必须把商品、信息、资金、技术、劳动力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近几年由于各地注重各类市场的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本地商品经济的发展。第二,是搞活国有企业不可缺少的外部条件。搞活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
简介:<正>在计划经济的经济形式下,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关系的调整,主要依赖的是行政管理手段,即以往我国经济法调整的重点,一般在国民经济的管理和计划方面,主要是经济管理的行政上下级之间的关系。而在市场经济的经济形式下,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的调整,则主要依赖于经济法律,因为在市场经济模式下,人们的经济生产活动主要取决于市场的供求关系,即物质资料生产的种类、数量、前景以及是否终止都取决于市场上是供大于求,还是求大于供,或者供求平衡。而一切参与经济生产活动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在物质资料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环节中都会形成各种经济关系,市场愈繁荣,生产愈发展,这种经济关系的种类就愈为繁多,性质愈为复杂,经济关系中的矛盾也就不可避免。如何理顺这些经济关系,如何使经济关系协调发展?也就是说如何解决经济关系主体之间必然产生的各种矛盾,这就必须依赖法律来规范、调整和裁决。随着市场经济的崛起和繁荣,经济法调整的重点也势将转移,它将主要调整企业、事业单位之间以及企、事业单位与公民之间,公民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中的主体如何使自己在经济关系中处于有利位置,如何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四个环节中,达到预期的
简介:市场经济的本质,简单地说,就是自愿交换的经济。对它的具体内涵,人们从多种角度、侧面作了不同的探讨。这些探讨对我们理解市场经济本质不无启发,但要全面理解市场经济本质,还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探讨和概括。那么,市场经济所要求的自愿交换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自愿交换呢?其一,它是一种个人之间的自愿交换,虽然在市场经济中存在个人、家庭、企业甚至国家等各种各样的交换主体,但家庭、企业和国家毕竟都是由个人组成的,它们的利益最终都要转化和归结为个人利益,它们的责任最终也要由个人来承担。在市场经济中,自愿交换的主体,归根结底也不能不是个人。但是,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包括他们生产什么,以及
简介:<正>一、市场经济实际上是混合经济所谓市场经济,是指通过自由竞争形成市场价格,由这种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的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与计划经济或命令经济相对立的概念。19世纪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它是作为反对封建主义重商主义的行政干预的一种理想而出现的。随着现代产业的发展,"市场万能主义"被凯恩斯的政府干预政策所代替。进入20世纪,特别是1929年大危机以后,几乎所有工业国家都开始了政府对经济的积极干预。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高度产业化社会的发展,使得包括经济领域在内的所有领域中的行政干预作用越来越强大起来,社会上的各种各样的问题的解决,越来越依赖于政府的干预。总而言之,历史上任何时代,政府在市场规则的形成和对市场运行的监督上一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现代世界各发达国家实行的市场经济,实际上是政府积极干预和控制的混合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