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东盟安全机制以“东盟方式”著称,基于东盟的经验事实,本文认为,国家问协调是理解东盟安全机制的恰当理论框架。在此基础上评估了东盟安全机制的绩效:在抑制成员国内部冲突、化解东南亚地区国家间争端方面取得了积极效果。同时,由于东盟国家利益分歧,安全合作领域数量少、程度浅;东盟安全机制是中小国家之间的协调机制,其治理能力有限,无法单独解决地区重大安全问题,需要与外部大国相配合;东盟国家对主权独立格外重视,在安全领域缺少制裁机制,导致领土争端无法在区域内得到解决。面对本地区的复杂安全形势,东盟对内需要拓宽、深化安全领域的合作,对外需要加强与大国的安全合作。
简介:大国协调作为一种重要的多边安全机制,从成员的来源和所涉及的核心层次看,大国协调可分为区域、跨区域和全球三种形态。冷战后,由于体系层次和单元层次发生了重大改变,大国协调在区域安全治理中兴起。跨区域大国协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遵循了协调机制的一般规范与规则:一致性、合法性、责任性、包容性和自我克制。同时,它也具有突出的时代特点和独特功能:一是大国协调的会议成果被联合国安理会所认可、接受,与集体安全机制出现了紧密融合的新趋势;二是区域组织加入到大国协调的会议进程中来,发挥建设性作用,如柬埔寨问题解决中的东盟和伊朗核问题大国会谈中的欧盟。跨区域大国协调以大国为主导,具有鲜明的多边特性,对冷战后的国际安全治理体系、区域安全以及美国的唯一超级大国地位都产生了深刻影响。中国作为新兴大国,尤应重视跨区域大国协调的作用,因为它既为区域层次上的东亚安全合作,也为突破历史困境,实现“崛起国”和“守成国”在国际体系内和平共存、共同为国际社会供给公共产品,提供了可以借鉴的路径选择。
简介:微区域是全球化、新区域主义与跨境联系综合作用的产物,建构了以次国家层次为基本单元、以跨境联系为基础的区域互动新层次.本文通过剖解区域层次构成,厘清了微区域与区域、次区域等的关系,并将微区域主义区分为跨境经济合作与跨境安全合作两大维度.指出,当前重跨境经济合作、轻跨境安全合作的现状会致使经济合作面临的安全风险及其所引发的安全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进而会导致跨境经济合作与跨境安全负相关.东盟“增长三角”的案例分析揭示了区域自主与国家安全是“增长三角”产生的安全诱因;综合安全与伙伴关系是“增长三角”发展的主要安全推力;而开放治理与“搭便车”可能成为“增长三角”深化的潜在安全阻力.
简介:实现南海区域安全与和平、稳定一直以来是中国和东盟国家就南海局势展开对话与合作的重要议题之一。然而,现实中的南海安全局势却一再紧张,这表明南海区域安全制度性安排与安全秩序理念和现有变化、发展迅速的南海安全形势已经出现了不同步、不协调的状况。在过往长期的南海安全区域间治理实践中,东盟和中国作为南海周边最具影响力的国家间集团和最重要的区域大国,以不同的方式,就南海安全的区域间治理展开了对话与合作,并形成了各自富有特色的治理模式,“东盟模式”和“中国模式”。这两种模式从不同层次和多个渠道就南海区域安全治理进行了对话与合作,并在南海安全区域间治理方面发挥了一定的效用。然而,目前南海安全体系呈现出来的脆弱性和南海区域安全现况却一再揭示,中国和东盟在南海安全区域间治理进程中还面临着不少现实的困境。为克服这些困境,更好地实现南海安全的区域间治理,中国和东盟应形成合力,为南海安全的区域间治理重塑一个相吻合的制度规范,共同构建一个相匹配的角色、身份与创造一个具有建设性意义的内外治理环境。
简介:殖民化时代结束后,特别是冷战的结束,使得地区的重要性越发凸显。地区层次不仅包括国与国间的关系,还包括地区间的关系,更涉及到全球层次的关系。与全球主义和新现实主义重视全球层次不同,哥本哈根学派的代表人物巴里·布赞的“地区安全复合体”理论以地区层次作为研究国际安全的视角。本文根据“地区安全复合体”理论,对朝鲜半岛作为东北亚次区域的安全复合体的形成、影响其安全结构的变量以及半岛社会性建构模式的发展趋向加以论析。
简介: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发展中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再度兴起,地区冲突和动荡的安全局势也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带来了消极影响。作为摆脱安全困境的一种有效手段,区域经济一体化在抑制成员国间冲突升级、发挥和平效应时会受到不同条件的制约。作者从现实主义的逻辑出发,以南亚区域合作联盟为例,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区域内成员间冲突形势之间的互动,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未能产生和平效应的根本原因在于,它未能通过机会成本机制提高成员国的收益预期,高层互动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在信息沟通和冲突管理方面的作用也受到很大的制约。冷战的结束、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平效应的发挥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只有进一步强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制度水平,扩大和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程度和范围,增加多议题之间的联系,强化高层互动机制和制度的独立性,才能更好地发挥区域经济一体化制度的和平效应,尽快走出安全困境。
简介:中国“大洋一号”科考船已于2005年4月2日从青岛启程,开始了远赴太平洋、大西洋和印度洋执行环球大洋科考的任务。其主要目的为采样和调查国际海底区域资源,以确保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所需战略资源。该环球航次必将推进我国海洋开发战略,包括发展我国大洋事业。笔者认为,有必要论述该环球航次的活动范围——国际海底区域的制度。在论述国际海底区域制度前,应先论述其基础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即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问题。因为,如果没有排他性的权利,投资者和开发者就无法实施勘探和开发国际海底区域内资源活动;并进而无法实现商业开发国际海底区域内资源目的。因此。研究国际海底区域制度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