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对监察调查材料的证据能力的审查,存在着规范密度较低、实务适用趋于保守的问题,蕴含着冤案的风险.在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背景下,可通过法释义学开拓其理论适用的空间.证据能力规范在监察案件中的适用应侧重于关联性规则、传闻规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三个层面.关联性规则的实践应注意禁止习性推论原则和验真法则的应用,避免使用被告人品格污点和虚假的证据替代品来认定职务犯罪.在监察案件的审理中,应遵守传闻禁止的原则,促使证人和调查人员出庭作证;为兼顾审理效率,应同时尊重传闻例外规则的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应注意与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衔接.在非法取证的调查启动和判断上应作有利于被告人的推断,言辞证据的强制排除应侧重于陈述自愿性的审查,以保障被调查人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而实物证据的裁量排除应侧重于阻吓违法侦查的效果考察,其裁量路径可遵照“三步判断模式”.
简介: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九大,作为我国的政治体制、行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领导干部体制改革也历经了改革开放的40年,呈现出改革起步阶段、调整推进阶段、渐进发展阶段和全面深化阶段四个阶段的不同任务和不同特征。党的十九大后,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代。面向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我国的干部领导体制改革也即将开始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为特征的改革发展进程。与此相适应,围绕治理主体现代化的目标,我国新时代的领导干部体制改革将继续在以下五个方面推进: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着眼政府治理现代化需要,形成分工专业、管理规范、富有活力、超高效率的公务员队伍;着眼新形势下具体实践需要,搞好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创新;着眼于科学发展可持续,不断优化干部领导队伍结构;着眼于长治久安,在不懈的反腐败斗争中维护干部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