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近几年,由于经济形势的影响,实体产业遭受了重大的冲击,不少健身房没能在这场浩劫中坚持下来而倒闭,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原健身房倒闭,将原有会员转到新健身房之性质如何界定?新原健身房达成协议后的费用性质是什么···性质界定是解决具体问题的关键,健身服务合同主体转让的定性应当是并存的债务承担,相关问题应当在并存的债务承担的规则与框架下进行分析。
简介: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特定主体,不是一般主体。其主体包括农民工、政府及部门和用人单位三方面。农民工为权利主体,政府及部门和用人单位是义务主体。《劳动合同法(草案)》对该法律主体问题有新的突破,这对构建和谐社会、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重要意义,但也还存在着需要反思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