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测绘执法主体得到进一步加强自1993年《测绘法》颁布实施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对测绘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1995年,自治区测绘局由建设厅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恢复为副厅级事业单位,并赋予履行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在2000年进行的机构改革中,将自治区测绘局并入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进一步强化了测绘行政管理职能,真正将测绘行政管理工作纳入了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同时,自治区各盟、市也在近几年不同程度的加强了对测绘管理机构的建设,基本上配备了专、兼职的测绘管理部门,成立了测绘执法监察队伍。包头市在《内蒙古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件》颁布后,将原科级的测绘管理处升格为副处级单位。2、测绘工作逐步
简介:摘要:为了推进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开展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时常会受到其它因素的影响,致使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难以顺利实施。首先,通过分析,国内交通运输站点呈现出相对分散的状况,因此在信息收集的过程中易出现集中性匮乏的状况,交通运输产业的信息化程度相对较弱,导致信息滞后;其次,信息管理体系不能充分发挥出相应的职能。比如,在GPS的调度职能中,时常处于静态管理,促使交通运输GPS在动态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最后,在进行信息交换、系统整合的过程中出现矛盾,不同区域的分散状况处于不同的信息管理体系下,难以进行优化数据整合,促使网络数据无法实现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