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我国现行担保体系中,公司担保的实行可能会使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从而使股东和投资者陷入风险之中,这不仅影响公司的财产安全,还会损害股东及其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公司法》第16条对公司担保的相关操作,授予了公司章程的制定权利。1在民法现行立法体系及司法实践中,对于违反强制性规范的行为采取的是否定的态度,以此来体现出司法权威与强制适用。但是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中,一般将我国现行《公司法》第16条认定为公司对外投资或担保行为的效力的规定,据此,出现的争议就为对于该条的性质是否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通过对公司担保制度的立法进程及立法背景的相关梳理,以及在理解与适用过程中存在的争议进行分析,从而从公司法与合同法两个范围对该法条的规范性质得出结论。2
简介:摘要:通过对近年来的相关司法裁判的分析并结合以往学者对此的实证分析,发现对于违反《公司法》第十六条的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行为的效力认定,司法裁判进路主要有规范属性分析进路以及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进路。对于规范属性分析进路来说,如何识别法律规范的类型及其法律效果,目前难以形成共识,使得该进路在适用时受阻;另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进路明显弱化了《公司法》第十六条的法律地位。本文认为对于公司越权担保效力判定的司法裁判进路,理应回归于《公司法》第十六条本身,将《公司法》第十六条作为其司法裁判的规范依据,但不能寄予简单的从《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范属性分析来进行效力认定。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对外贸易领域中独立保函业务的飞速发展,独立保函纠纷案件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重要热点。为适应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我们应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独立保函反担保的性质、管辖权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思考,对独立保函的反担保问题进行初步探索研究。
简介:摘要:要想估算出某一资产的价值,就要需要使用资产评估方法这种技术手段,通过这种方法可以有效估算某一资产的价值,总的来说资产评估方法分为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这三种方法,这几种评估方法有它各自的特点,每一种评估方法都具有其独特的评估思路,在应用这些方法时也有各自的前提条件,而且数据的收集也分为不同的情况。而对于评估的资产,也有它的特点和属性,不同的评估资产具有不同的状态差别,在实际评定时,不同的方法会与资产相对应。在了解资产评估的方法时,要从各个方面掌握资产评估的途径,充分学习资产评估的方法,深入理解其中的内涵并使用专业的技术方法,还要体会到在评估途径之间的逻辑关系,以便于使用时,能够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对林业发展的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清晰。但是,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人们过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对森林过度砍伐,导致我国森林面积逐渐减少,严重损害了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不利于人类和自扰的和谐发展。因此,强化对现代林业造林方法的研究和分析,注重对营林生产管理方式的探究,是当前林业发展的重要研究课题。本文主要对造林方法和营林生产管理措施进行了分析,旨在进一步提升林业造林技术改革,提升营林生产管理效率,促进生态系统的和谐稳定发展,为人类健康协调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