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店招和户外广告等作为一种视觉艺术,直接影响着城市形象的呈现。它们不仅和店家基于此取得的经济收益相关,在很大程度上它也是一个城市文化软实力的呈现,对于彰显城市的特色文化,形成城市独具一格的风格特色具有重要影响。虽然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一线城市发展迅速,各种商业街频繁亮相,但是从店招和户外广告的设置和规划上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发达国家的大城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店招和户外广告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设计和安排,在考虑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注意其社会效益,更重要的是将文化的底蕴和城市的特色融入其中,使其和整个城市特色融为一体,从而彰显城市别具一格的特色,体现城市独有的文化感染力和表现力。
简介:摘要:平面广告是一种重要的广告形式,其把产品的功能特点采用一定的手段和方式转换成为视觉元素,使消费者可以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摄影是平面广告中一种重要的表现方式,在真实反映商品外部特征的同时还有效地激发了受众的兴趣,实现了良好的宣传和推广效果。创意摄影是近年来比较火热的一种摄影方式,摄影者运用独特的摄影语言和创意思维呈现前所未有的景象,虚幻表现真实景象、直观展现产品特征等是创意摄影所具有的显著优越性,创意摄影也逐渐成为了平面广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最有效的表达方式之一。
简介:摘要在我国现行担保体系中,公司担保的实行可能会使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从而使股东和投资者陷入风险之中,这不仅影响公司的财产安全,还会损害股东及其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公司法》第16条对公司担保的相关操作,授予了公司章程的制定权利。1在民法现行立法体系及司法实践中,对于违反强制性规范的行为采取的是否定的态度,以此来体现出司法权威与强制适用。但是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中,一般将我国现行《公司法》第16条认定为公司对外投资或担保行为的效力的规定,据此,出现的争议就为对于该条的性质是否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通过对公司担保制度的立法进程及立法背景的相关梳理,以及在理解与适用过程中存在的争议进行分析,从而从公司法与合同法两个范围对该法条的规范性质得出结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