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 要:谈隧道超欠挖的防治是近年来在土建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一个重要任务,如何有效的搞好此项工作是隧道工作者面临的一个新问题,本文对隧道超欠挖的防治工作进行探讨。
简介:编者按:为了加强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的透明度,保障城市规划的正确实施,市规划局在总结近几年来建设工程总平面示意图公开的经验基础上,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重新对该项工作做了规范,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该规定明确经市、或者区(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都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公开建设工程示意图。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等特殊要求以及无公开意义的建设工程除外。公开的建设工程示意图内容应当包括:(一)批准建设的拟建建筑物,并标注名称(符号)、层数和总高度;(二)建筑基地内已建建筑物;(三)建筑基地内规划设计方案已审定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待建建筑物;(四)建筑基地内的垃圾房、停车场、变电站、地下车库等公共设施;(五)建筑基地内集中绿地、道路;(六)建筑基地界线、四周的地形现状、道路规划红线以及指北针;(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地点、建设项目名称、建筑规模和图例等;(八)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行政管理机关名称、核发时间和监督电话等。建设单位(个人)在建设工程复验灰线至规划竣工验收期间,在建设工地入口处必须公开张贴市、或者区(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示意图。公开接受城市规划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的检查监督,保证城市规划实施健康有序的进行。对于不按照本规定进行建设工程示意图公开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建设单位(个人)拒不改正的,市、或者区(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以不予以复验灰线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总之通过这项工作使规划管理能够进一步得到落实。(陶卓杰)
简介: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对于城市建设项目来说,优化设计并确保其功能和质量的双重提升是其基本目标。在这个过程中,有效地缩短工程周期、降低成本、发掘城市的潜力、提升经济和社会效益也是不可忽视的。在市场环境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工程造价作为城市建设行业的基础,其重要性日益凸显,面临的挑战也愈发突出。同时,近年来,工程概预算在编制方式、构成内容以及费用构成等方面也经历了显著的变化。所以,在执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时,明确工程成本与预算的联系,消除工程成本与预算的不足,并采取科学且合理的方法将两者有效地结合起来,是提高城市公共服务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然而,在现代城市建设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项目成本和项目预算在管理方面存在着某种程度的漏洞,项目成本的提高以及预算超出使得资金管理无法控制,这些都是整个建设项目成本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