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采用全国县级数据,就2001年“以县为主”改革与2005年“新机制”改革前后中国县级地方生均教育事业费的分布变动状况,以及两次改革对县域间生均教育事业费差异的影响效果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1)1999年以来中国县域间生均教育事业费差异水平先升后降,中部地区县域间差异高于东部与西部,且持续增大;(2)改革后分布两端的极化现象得到改善,但同时有大量县级单位向分布下四分位区域转移,形成生均教育事业费处于中下和中上水平的县级单位之间的支出分化;(3)虽然两次改革对于县域间生均教育事业费差异都具有一定改善效果,但这一正面效果完全被地区间财力蒡异昕产生的负面效果抵消。
简介: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由之前的“中央统一下拨”演变为“地方负责”。依据责任主体不同,我们将“地方负责制”划分为“以乡为主”“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嬗变呈现出明显的责任主体上移的规律,伴随着责任主体的上移,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公平指数有所提升。但由于保障机制重心依然偏低,我国城乡义务教育非均衡发展的问题依旧严峻。鉴于农村义务教育具有明显的地区外溢性,考虑到我国的税收分配制度,参照其他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经验,我们应该继续上移经费保障的责任主体,实施“国家统筹、以省为主”的新机制。“以省为主”新机制的落实需要厘清各级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中的责任,健全相关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等的长效联动增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