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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个结果
  • 简介:近日传言,中金所已经全面限制开股指期货空,根据媒体的调查结果,“全面限制”不存在,但是一些期货公司确实收到了通知,要求限制或收回扦空额度。问题是,这种方法是否有点简单粗暴呢?

  • 标签: 调查结果 期货 金融市场 期货公司
  • 简介:中国人习惯于造假,始终生活在一个虚假的环境里,小说中有贾(假)宝玉等人物,现实中有假山、假树等假景,假招聘、假结婚层出不穷,假冒正宗、假冒伪劣产品不计其数,至于假文凭、假记者、假警察、抽象一些的假情假意等的数量就更无法统计了。手机里、马路边、矮墙上的“办假证的”不知让执法部门头疼了多少

  • 标签: 造假行为 执法部门 单位 论文 打假 人造景观
  • 简介:习惯读报、听广播、看电视的人,都不难发现,近几年,消息成了各新闻媒体的“主角”,但真有分量的消息却不多。

  • 标签: 消息 新闻媒体 质量 主题 语言 材料
  • 简介:这里所说的“传媒事件”,特指与传媒报道活动相关、并已形成热点的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

  • 标签: 传媒报道 重大事件 社会影响
  • 简介:两深两新光明日报总编辑徐光春1994年,光明日报要抓好“两”、“两深”、“两新”。“两”是:一、要抓重点报道。我们的做法是:认真研究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实际工作的难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并在这三“点”的结合点上做文章。二、要抓重要文章的发表。“...

  • 标签: 宣传事业 报纸版面 新闻改革 报业集团 《中华读书报》 文化交流
  • 简介:对媒体而言,市场是希望,是出路,是未来;但是媒体人始终要清醒的一点是:市场也充满各种挑战、各种风险、各种危机和陷阱。一个媒体在市场上的成长和成功,既不可能是天赋的,也不可能是先验的。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笑到最后,才是媒体成功的唯一法则。在这一过程中,媒体自强和媒体自律,如一剑之两刃,为媒体航船斩波劈浪,开拓未来。这是媒体“二而一”的行为范式:媒体自强,打造媒体无坚不摧的开拓市场之矛;媒体自律,则打造媒体无物能克的金刚不坏之躯。

  • 标签: 媒体自律 市场竞争 行为范式 开拓市场 自强
  • 简介:第一境界相当于“无术”;第二境界则是技术性阶段,带有机械的色彩;第三境界则似乎进入了艺术的境界,“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 标签: 新闻标题 技术性 艺术性 超越式标题
  • 简介:2005年7月,南方日报报业集团正式更名为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两字之差却承载了厚重而深远的含义。时任集团社长的范以锦这样解释变化:报业集团记录了打造多个一流报刊的辉煌历史;而传媒集团则预示着从报刊迈入其他媒体、实现多媒体全方位、立体化的发展。他还把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的未来发展之路总结为“品牌媒体创新力量”。种种事实表明,品牌的作用在日益加强,而怎样更好地发展、延伸品牌也成为报业各家更为关心的问题。

  • 标签: 南方日报报业集团 品牌 营销策略 传媒集团 多媒体 创新力量
  • 简介:读过美国作家恰克·帕拉尼克的《搏击俱乐部》、《肠子》的读者相信已经领教了他的“口味”以及独特的文本,也许是因为他近些年在中国大陆有些红,他的作品陆续都被引进,之前有《隐形怪物》和《幸存者》,2014年又引进了《地狱派对》和《窒息》。

  • 标签: 口味 自由 中国大陆 俱乐部 幸存者
  • 简介:从来没有这样一个制度遭到如此广泛的质疑与反对,也从来没有一个制度能够如此稳固常青.这个制度正是带有典型中国特色的户籍制度.

  • 标签: 户籍制度 变革 中国特色
  • 简介:营销大师菲力普·科特勒认为,品牌是一个名字、名词、符号或设计,或是上述的总和,其目的是要使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有别于其他竞争者。而更为广义的认识是,品牌是企业或品牌主体(包括城市、个人等)一切无形资产总和的全息浓缩,而这一“浓缩”又可以以特定的符号来识别,它是主体与客体,主体与社会,企业与消费者相互作用的产物。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各样各不相同的定义,比如说品牌是形象、品牌是承诺、品牌是体验、品牌是认知等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 标签: 品牌主体 报纸 主体与客体 无形资产 相互作用 科特勒
  • 简介:刘辉在《现代传播》2015年第12期撰文指出,中国大众传播由于其可控性,一向被赋予塑造国家形象的重大责任。然而,理论推演与理论背景下的实证调研却显示了既有观念应加以反思。国家形象的主客观双重属性和大众媒介信息传递的基本属性,决定了大众传播无力承担国家形象塑造的主要责任。

  • 标签: 国家形象塑造 大众传播 《现代传播》 基本属性 理论背景 信息传递
  • 简介:初读《将军的泪》,我无泪。我的心时时悬在嗓子眼上,关注着那个身经百战而又罪恶该诛的孙二勇的命运。

  • 标签: 刘亚洲 《将军的泪》 书评 中国
  • 简介:由于狗通人性而且对主人不离不弃,许多人尤其是空巢老人把养狗作为驱赶孤独、排遣寂寞的方法之一。许多人与狗相处的时间长了,会把狗当做家庭中的一员。家人被车撞残了肇事者要赔偿,狗被撞残了赔不赔?如果要赔,该怎么赔?为治疗狗而付出的巨额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该不该赔?由此引发的主人的精神损失该不该赔?最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并作出了公开判决。

  • 标签: 医疗费 宠物犬 车祸 精神损失 养狗 肇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