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由于财务管理模式不一致,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现行的成本核算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完全采用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模式,只进行少理的比较简化的专项成本核算;二是采用企业化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参照企业单位的成本核算方法,按照不同的成本项目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采用前一种成本核算方法,显然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完全采用后一种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又不能切合广电行业的特点,因为作为公用事业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还需要兼顾社会效益,而且根据《广播电视事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还要将有关成本费用科目按支出用途分别归集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的相应科目中去,采用纯企业的核算模式,就会加大会计核算的工作量,降低会计工作效率。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制订专门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我们在进行有关成本核算时,仍应按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并结合广电行业的自身特点,制定具体的成本核算方法。
简介:读小学四年级以前,我和小伙伴们在街头巷尾、田野树林中度过了无忧无虑的童年以及放学后的业余时光。那时,子牙新河河堤坡上的树林里留下了我们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战斗”场景。烂漫的孩童时代如在眼前。小学四年级时,家里买了一台12英寸的黑白电视机。80年代初的农村,电视可是个新鲜玩意儿,不仅孩子们就是大人也怀着好奇心挤在我家看这个接上电源就能出现活灵活现画面的“怪物”。有了电视之后,我和小伙伴们在放学后再也没有走出家门……而今,电视机几乎普及到了每个家庭,孩子们呢,对电视的偏爱程度比我们小时候又甚了许多。每天傍晚6点钟开始的“动画时间”成了他们必做的第一项课外作业。电视侵占了孩子们的想象和创造空间,简化了
简介:关于政府采购中心的定位,《政府采购法》有明确的规定,即“非营利事业法人”。由于在实践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诸如受行政机关的牵制过大,难以摆脱对财政部门的依赖以及存在某些“暗箱操作”等。于是乎便有人提出对政府采购中心要重新定位,使其成为自收自支单位或企业实体,实行“市场化操作”,达到完全的独立。笔者认为,“独立”与“市场化”并不是解决政府采购中心定位的方向,更不是实现政府采购“阳光工程”目标的灵丹妙药。毋庸讳言,目前政府采购中心在运作中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要以对政府采购中心重新定位的办法来解决。更何况,政府采购中心实行市场化也并不能解决受行政部门牵制大、对财政依赖性强以及某些“暗箱操作”的问题。这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