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将商业贷款利率作为政府贷款与贷款担保是否授予企业补贴利益的判定基准。判定贷款的利益基准,应为企业可以实际从市场获得的商业贷款:其中的“可以”表示企业的资信状况符合获得基准贷款的条件;贷款市场的边界应根据货币币种来确定;贷款人是否国有,无关乎所提供贷款的商业定性。判定贷款担保的利益基准,是无政府担保时、企业可以实际从市场获得的商业贷款,此项基准贷款可以有商业担保存在,但补贴利益应为扣除企业支付商业担保与政府担保的成本差额后的、企业在有无政府担保的不同情形下,所支付贷款利息差额。特殊情况下,商业利率基准可以变通为其他币种的贷款利率或者结构利率。
简介:风险管理是海关的一种管理手段,规范企业行为是海关的一种职能。对这两个问题的讨论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但将两者放在一起讨论,或者说结合起来讨论将更有意义。在风险管理中,笔者着墨于观念性问题,重在讨论风险管理的含义、思想基础、性质等等,提出了一些个人看法。如对于风险管理的含义,笔者认为应是一种广义上、全面性的风险管理;对于风险管理的思想基础,笔者以为是“实事求是”,即敢于承认海关监管中的风险及其不可消除性:对于风险管理的性质,笔者认为它仅仅是一种管理方法、手段,而不是独立的海关职能;对于海关实行风险管理的必要性,笔者认为,除了在于解决“有效监管”与“高效运作”之间的矛盾外,最重要的是改变海关监管观念。在规范企业行为中,笔者着墨于实践性问题,意在为如何规范企业行为搭建框架。首先要从新形势出发,讨论规范企业行为的必要性;其次要构建规范企业行为的基本框架;最后将风险管理应用于规范企业行为,探讨如何建立企业守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