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1993年7月起,国家实行了新的财务会计制度;10月起,实行了新的统计报表制度;1994年1月起,又实行了新的税法.会计核算和统计核算都离不开对新税法的贯彻执行.因此,在会计、统计教学中,学习新税法,充实教学内容,是必不可少的.国家对原有税制的改革,采取调整、合并或撤消某些税种的方法,同时适当调整税率(税额).税种从原来的37个减到25个.改革的主要内容有;1.流转税的改革;2.企业所得税的改革;3.个人所得税的改革;4.其他税种的改革.现从与目前教学的密切程度角度出发,就税制的改革内容,将有关几个税种作一个
简介:我国在1994年税制改革时,主要考虑到财政收入的增加和企业税风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分税制的推行,所以仍维持原有的“生产型”增值税制,这种类型的增值税制同“消费型”增值税制相经,级一个显著差别就在于:“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企业在技术改造中用设备购款增值税,其后果是加重了企业负担,影响了企业技术改造的积极性,不利于企业加快设备更新,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在技术改造中用设备购置款抵扣增值税,这样有利于提高企业投资的热情,加快设备更新,此外,“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国内产品与国外产品的竞争,由于国外普遍采用“消费型”增值税,而我国仍沿用“生产型”增值税,实际税负的差别,降低了我国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