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院建筑业在我国属于安全事故的多发行业,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人身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其中大部分为民工,事故发生后,是按照民事侵权责任进行赔偿还是按照工伤事故进行赔偿在司法实务中存在争议。本文结合建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建筑工程项目中民工受到伤害,是按人身伤害赔偿还是按工伤赔偿问题做出了分析与认定。
简介:上期案情分析本刊上期“案例会诊”栏目刊出的“涂改生产日期,产品检验合格怎么办”一案,引起了广大质监执法人员的浓厚兴趣,他们纷纷撰稿畅谈对查处此案的看法。尽管这些看法不一定完全准确,也不一定很权威,但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他们结合本职工作对质量法律法规的深入研究和理解。现将这些来稿选登如下,供大家探讨与交流。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张其利认为:“涂改生产日期,经检验产品质量合格”的现象在执法检查中有时遇到。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限期使用的产品、日期的标注规定了几种标注形式,如:生产日期分别与保质期、保存期、有效期等一同标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