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明晰自愿性变更审计师行为与审计意见二者深层次关系可以更好地把握审计产品质量。之前一些关于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将会导致本期公司变更审计师的观点有失偏颇。在关于上期审计意见对本期变更审计师、本期变更审计师对后期审计意见类型影响的研究中,相对于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而言,上期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不仅不会倾向于本期变更审计师,而且当公司上期被出具的是持续经营非标准审计意见时,本期发生变更审计师的可能性会显著降低。本期变更审计师行为显著提高了公司后期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显著降低了公司被出具持续经营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变更审计师的决策依据是预期审计意见的改善而不是上期审计意见类型。
简介: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问题不仅在中国内地普遍存在,在中国香港和其他亚洲国家同样存在。在一个经济实体中,公司治理是透明度(指自愿披露加法定披露)的主要指标。为提高透明度。1993年香港股票交易所和香港会计师协会提出了新的公司治理要求,即在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中家族成员不得超过一半。新的董事会治理要求在理论上需要更多的证据支持,于是香港的两位学者对公司治理的四大主要因素与香港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信息的程度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审计委员会的存在与自愿披露的程度之间有重要和积极的关系。同时董事会中家族成员所占百分比与自愿披露信息的程度之间是负相关关系。这项研究给两个新的治理要求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证据。新要求适应了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它是否适合中国内地的实际情况还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审计人员应结合审计工作的实际.正确看待这些问题,不能全盘照搬。
简介:统计表明,2011-2015年,48.46%的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但披露内部控制审计缺陷的公司仅占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公司总数的3.8%。Dye(1991)认为,当企业披露审计费用时,审计师的审计独立性会提高。一个有趣的问题是: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自愿披露是否提高了内部控制质量?以2011-2015年我国A股实施整合审计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考察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自愿披露对内部控制质量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是否随着产权性质的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研究发现,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自愿披露显著提高了内部控制质量,相比于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披露显著提高了民营企业内部控制质量。
简介:在分析我国银行业产权性质的基础上,实证检验了2008—2011年自愿性内部控制审计信号对公司银行贷款规模的作用。研究结果发现:整体而言,自愿性内部控制审计信号有助于公司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但是信号作用受到银行业产权异质性的影响,表现为释放了自愿性内部控制审计信号的公司并不能获得更多的国有银行贷款,但能够获得更多的民营银行贷款;公司聘请四大进而释放高质量内部控制审计信号,并不能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获得更多的国有或者民营银行贷款。研究结果还表明,我国国有银行对内部控制审计信号需求不足,并且国有银行和民营银行均对高质量的内部控制审计信号缺乏需求。
简介:本文使用2001-2008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以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的处罚公告为切入点,从信息披露监管外部性的角度,研究信息披露监管的有效性。实证结果表明,同行竞争者对处罚公告产生显著的信息传递效应,并且信息传递效应的程度与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显著正相关,这说明监管当局对违规公司查处的信息披露监管产生了显著的外部性,并且这种外部性与会计信息质量显著正相关。同时,本文还发现会计信息质量的改进与同行公司对处罚公告的市场反应显著负相关,说明信息披露监管的外部性对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有显著影响,使同行公司管理者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显著的市场学习行为。本文丰富了信息披露监管及其外部性的相关理论,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简介:文章在合规性理论的框架下,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分析我国公司自愿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决定因素。基于2003年到2006年沪深两市石化塑胶业A股公司的实证研究发现:(1)国有控股股东在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方面存在积极影响,尤其以国家股股东最明显;(2)董事会规模是改善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重要因素;(3)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一定的促进作用;(4)年轻和高学历的高管有助于提升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本文为认识我国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决定因素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和经验证据,同时也为通过完善公司治理来促进我国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提供了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