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资源性资产的稀缺性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要求改革当前的行政定价模式并构建市场化定价机制,以形成有效价格信号。需要强调,构建资源性资产的市场化定价机制,绝不只是由行政主导向市场主导的单轨式推进,它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具体而言,构建资源性资产的市场化定价机制,要求着眼于价格体系重构和竞价流程优化改进。在价格体系重构方面,要实行”完全成本”定价方式,把资源性资产的原生态价值、劳动消耗价值和生态补偿价值充分凸显出来。在竞价流程优化改进方面,既要完善竞价环节,落实以资产评价价值为基础并充分实现生态补偿的公平竞价机制;还要强调竞价方式的差别化和适用性,根据不同竞价环境、不同竞价对象,选择不同的竞价方式。
简介:本文以34个全球主要股票市场全面采纳IFRS前的股价同向涨跌率为参照系,观察全面采纳IFRS后股价同向涨跌率是否显著降低,据此判断按照IFRS要求披露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向投资者传递了更多关于会计主体的特质信息。本文还将上述样本分为成熟股市和新兴股市,英美法系国家股市和大陆法系国家股市进行比较研究,据此观察各个国家(地区)产权保护与信息环境对于IFRS执行效果的影响。研究发现:全面采纳IFRS后,成熟股市的股价同向涨跌率整体下降且显著,但是新兴股市的股价同向涨跌率虽整体下降但不显著。研究还发现:全面采纳IFRS后,英美法系国家股市与大陆法系国家股市相比,前者股价同向涨跌率之下降更为显著。研究结果提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能否向股票市场传递更多关于会计主体的特质信息,不仅取决于编制财务报告所依据的高质量会计准则,而且有赖于确保高质量会计准则被严格遵循的产权保护制度以及高质量会计信息能够被充分准确解读的信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