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农村承包经营户的产生具有强烈的时代性和政策性。改革开放以来,为了保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产出,以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应运而生。作为这种经营体制的主体,“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及其他大型生产资料承包人”被以“农村承包经营户”的称谓写进了法律文本。这种制度实践稳定了农村基本生产关系,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但是在市场经济日趋完善、市场主体日益多样、主体责任界定日益清晰的当下,由于农村承包经营户主体形式不清晰、主体责任难界定,学界对于其民事主体地位存废及应当如何规定,产生了较大争议。
简介:【摘 要】强制缔约制度是对于合同自由原则的突破,体现了社会本位主义的立场,对于违反强制缔约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然而就现有的侵权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而言,并不能够满足违反强制缔约责任的制度设计需求,因此需要构建新型的责任体系以满足其需求。
简介:摘要: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法院愈来愈倾向于对中介机构即证券服务机构责任作出实质判断。2022年1月22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2022新司法解释》)废除了虚假陈述违法行为“重大性”认定的前置程序,司法判断中介机构责任从形式审查走入实质审查新阶段。诚然,随着法院审理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经验的积累以及前置程序的取消,有利于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充分释放证券诉讼对证券市场的净化功能。但是,这不意味着法院和证监会、财政部等行政部门之间的机制绝缘,值得关注的是,在判断是否构成虚假陈述行为、虚假陈述造成的危害等关键问题上,司法权和行政权的行使如果出现巨大鸿沟,无疑会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个中的跷跷板现象也将损害证券公共政策和法律的权威性。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这为维护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同时也为将来强制执行法的制定奠定了法律的基础。由于在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过程中,侧重于认为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为民事诉讼程序,而忽略了与实体法的融合、衔接,加之执行机构和执行人员也疏于实体法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的适用,致使诸多实体法的规定在民事强制执行中难以体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有些法律、法规应该作出修改和矫正,立即向《物权法》靠拢和《物权法》、融合和衔接,以保证执行工作的正确顺利开展。
简介:主体形而上学和资本主体性存在内在契合。资本主体性是指资本反客为主,攫取了人的主体性,成为吞噬和控制一切非资本之物的霸权,并最终导致“人受抽象统治”的生存状态。主体形而上学通过确立资本的主体地位在现实层面实现了对人的统治。马克思通过理论和经济层面的双重主体性批判.揭示出资本主体性的虚幻性.把人从资本统治中解放出来是马克思寻求的人的解放之路.马克思主体性批判采取了社会历史批判方式.不仅对主体性的“副本”进行批判,还对主体性的“原本”进行批判.对资本主体性的批判是马克思主体性批判的现实维度.彰显出马克思主体性批判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