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山西发布转型综合改革试验行动计划山西省委、省政府日前召开全省综改攻坚创新驱动项目见效工作大会,发布《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4年行动计划》。这一计划确定了30项重大改革、60项重大事项、70个重大项目、5个重大课题。生态环保资源和循环经济作为重大改革事项和项目课题,占到行动计划内容的近30%。据悉,山西省是目前中央批准的唯一一家在全省域、全方位、系统性进行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区域。根据规划,山西省将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推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区域环境承载力;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逐步下放和放开部分价格管理权限;推进煤炭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改革,力争国家在山西先行试点环境保护费改税。
简介:武汉启动中部首个碳排放权交易4月2日,中部首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武汉光谷产权所正式上线启动。此前,湖北已成功实施全国首个政府预留碳排放权配额竞价转让。启动仪式上,湖北省与山西、安徽、江西、广东等省份签订了碳排放权交易跨区域合作交流框架协议。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与建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总额达600亿的碳产业授信协议。湖北是继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之后第6个启动碳排放产权交易的试点省市。目前,湖北共有138家企业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涉及电力、热力、钢铁等12个行业。2014年,湖北碳排放配额总量共计3.24亿吨,仅次于广东。目前,湖北已实行第一批政府碳交易预留配额的拍卖,竞买价为每吨20元,成交量200万吨,成交金额4000万元。竞价拍卖获得收益将用于进行市场调节和碳市场能力建设等。
简介:1994年我国对财税管理体制作出了重大改革,推行了分税制。合理划分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财权,相应建立了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制,分设了国家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税制的实施,使地方税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保证了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基本上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标志着我国地方税收体制建设迈出了开天辟地的第一步。然而,分税制的实施离规范化目标仍有较大距离,其理论尚需进一步研究,其实践尚需进一步改进。由于地方税收体系是一种集地方税税种、地方税归属、地方税征管为一体的以地方政府为主体进行运作的税收体系,这在国外发达的分税制国家已成为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有地方税而地方税收体系尚不健全,因此,从改革和发展两方面看,完善地方税收体系不仅关系到财政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而且还关系到地方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简介:《立法法》对于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权限范围作了新规定,重点对地方政府规章的权限范围进行了严格限制。依法界定两者权限范围的前提不是确定各自专属立法权,而是要注重立法主体的职权关系对两者权限范围的影响,以及两者权限范围界定中立法事项的分类。地方立法理论和实践中对于两者权限范围的界定标准已形成基本认识,但存在一些问题。依法界定两者权限范围还受到地方立法空间有限、行政权不当干预地方立法、监督效果不足等现实因素的不利影响。解决措施包括严格执行《立法法》相关规定、扩大地方立法空间、注重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和增强监督效果等。
简介: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应该尽可能地降低对地方征税努力的扭曲。本文通过构建转移支付一征税努力模型,分析了不同性质转移支付对地方征税努力的影响,同时利用1997—2010年我国各省份财政实践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显示,地方政府对中央转移支付的依赖显著地扭曲着地方征税努力。总量性质转移支付(即税收返还)、均等性质转移支付(即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定额补助)对地方征税努力存在着抑制作用,配套性质转移支付(除均衡性转移支付、定额补助外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则能增进地方征税努力,但激励效果远小于总量性质转移支付和均等性质转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