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刑讯逼供是不道德的,但并非是无理性的,特定制度会促成讯问人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刑讯逼供。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刑讯逼供的数量与对口供的需求弹性、刑讯者的个人偏好、路径依赖的系数以及刑讯者支出的成本有关。要遏止刑讯逼供,必须以上几方面入手,进行一场制度变迁,经济分析也证明,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适度”刑讯的观点是错误的。
简介:一、律师在场权的涵义法系国家确立的,具体在刑事侦查阶段,赋予被诉人律师在场权,就是为了防止代表政府的审讯人员滥用权力,维护作为市民社会一员的被诉^的权利。因此律师在场权最初是作为—种对国家权力的制衡权而出现的。由于律师在场权对刑事法治民主、文明发展进程的积极影响,使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的确立与完善成为了当今国际刑事法治发展的普遍趋势。
讯问的经济学-对刑讯逼供的经济分析
浅析侦查程序中律师在场权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