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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风险刑法是从风险社会中引申出来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个刑法话语体系,近年来活跃在我国刑法学界。对比风险社会的风险风险刑法风险,即可发现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风险风险社会的风险是后工业社会的技术风险,这种风险具有不可预知性与不可控制性,根本不可能进入刑法调整的范围。风险刑法风险予以泛化,并且主要是以工业社会的事故型风险为原型展开其论述与论证,但这与风险社会的风险并无关联。风险刑法刑法应对风险的讨论中,以过失犯、行为犯与不作为犯等互法方式为例证进行说明,以此作为风险刑法的主要内容。但风险刑法并没有对此进行深入且充分的论证,而是建互在主观臆想的基础之上。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风险刑法与其赫以凭籍的作为理论根据的风险社会理论之间难以无缝对接,使风险刑法根基不稳。风险刑法在对刑法例证的论证中,过于大而化之而没有细致推敲,结果导致大胆假设有余小心求证不足。所有这些,都使得风险刑法只能获得一时之观点喧嚣,而难以取得长久之学术积淀。

  • 标签: 风险社会 风险刑法 刑法教义学
  • 简介:风险社会理论刑法体系之间的关联点不是风险概念,而是安全问题。政治层面与公共政策上对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导致预防成为整个刑法体系的首要目的。刑法体系在目的层面向预防的转变,深刻地影响了传统的刑法体系。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法益论的流变及困境与刑事责任根据的结构性嬗变上,也体现在教义学中其他理论(包括不法论、罪责论、实质化、因果关系与归责论、故意理论以及被害入学)的调整与重构上。风险刑法本质上是一种预防刑法刑法的预防走向对传统的自由主义与形式法治国构成重大的威胁。有必要在正视预防的前提之下,从现有的体系中发展出合适的控制标准,包括强化刑法内部的保障机制与宪法上基本权利的制约作用。

  • 标签: 风险社会 预防刑法 风险刑法理论 刑法教义学 法益论 因果关系
  • 简介: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柴振国教授、包霎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刘远博士等同志共同撰写的《新刑法理论与实践》一书。由中国物资出版社出版了。全书60余万字,是一部以新刑法为对象的探索刑法和实践问题的新作,是青年学者研究新刑法重要学术成果。新刑法典的颁布掀起了学者们研究新刑法和实践问题的高潮,作为青年学者敢于在理论与实践上写出自己的观点是难能可贵的,《新刑法与实践》一书有自己突出的特点:首先,该书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阐明理论,强调实践。在阐明理论问题上,作者除了介绍该理论的通说之外,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在强调实践方面作者做了大胆的尝试,该书突出实践,坚持理论为实践服务的基本方向。该书用大量篇

  • 标签: 理论与实践 新刑法 打击经济犯罪 既遂与未遂 新刑法典 控制说
  • 简介:刑法如何面对现代社会风险,已成为当今的一个热门话题。把谦抑主义的根本内涵融入到对危险犯的规制中去,把握处罚危险犯的正当性,使刑法的改革和进步更有力地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风险刑法成为传统刑法与时俱进的重要补充,而作为风险刑法的主要立法模式,抽象危险犯已成为刑法处罚的对象,成为应对风险社会的重要手段。但是,还必须对风险刑法的适用进行严格的规制。为此,需要对风险控制和谦抑原则在法律价值上协调,引入“反证”制度限制抽象危险犯的扩张,以及强调处罚危险犯必须具备其紧迫性的特质’,坚持不得已而为之的主旨等三个方面对风险刑法的运用做出规制。

  • 标签: 谦抑主义 风险刑法 危险犯 抽象危险犯
  • 简介:刑法定、法益侵害、罪责主义这三项教义刑法学原则既是刑法谦抑精神的体现,也是刑事法治的根基。风险刑法念背离了刑法的谦抑本性,并与此三项原则产生了颠覆性的冲突,易对公民自由造成不必要的威胁。刑法谦抑并非无原则的限缩与不为,而是基于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内在规律,有所为有所不为。推进国家治理,刑法当然有其自身的使命,其需应对社会整体风险的刑事政策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刑法具有其独立性,不应沦为政策的附庸。刑事法治视域下的刑事政策应该受到谦抑性的节制。针对抽象危险犯,在刑事立法上对风险进行审视和筛选,将严重侵害法益的危险予以犯罪化。在司法过程中,不能绝对排除个别情形下危险的认定,被告人如若有证据提出反驳,便应通过但书的实质解释将不存在实际危险的行为出罪。

  • 标签: 风险刑法 抽象危险犯 刑事法治 刑法原则
  • 简介: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各种特定的语言文字符号总是与特定的社会生活以及通用的语言文字符号相统一并相适应的。然而,在今天的中国刑法学领域,诸如犯罪客体、法益、期待可能性等一些至关重要的刑法学专有名词却存在着基本的词义误用和理论误读现象,这一现象严重影响了刑法学自身的理论水平和理性程度。本文欲通过基本的词义分析、理论反思和正本清源的理论批评,试图把“犯罪客体”还原为犯罪对象,把“法益”还原为社会利益,把“期待可能性”转化为期待不可能性,从而实现词与义的协调与统一,并确定其在刑法中的应有地位。

  • 标签: 刑法学研究 通识性语言 犯罪客体 法益 期待可能性
  • 简介:<正>三月八日,第五剧全国人大常委会2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对刑法的有关条款作了一些补充和修改.这些补充和修改是非常及时和很有必要的.法律是为政治服务的,法律应该跟上形势的发展和变化.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法律,法律的制定不可能一次完善,客观事物总是在不断地发展和变化,法律当然就要跟着变化,法律的制定、补充和修改是常有的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从立法程序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

  • 标签: 全国人大常委会 刑法学 国家工作人员 法律规定 从重处罚 最高法定刑
  • 简介:我国现行刑法中仅规定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而被社会公众所接受并在其他国家广泛承认的犯罪排除事由。例如自救、正当业务行为、同意,在刑法上并没有涉及。且在实践中出现了自救行为、同意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为此.笔者从我国现有对排除犯罪事由的研究出发.通过转换研究的整体思路,从以评价体系为中心的框架,变更为以评价对象为中心的框架,通过对国外相关理论成果的借鉴,构筑了中国刑法中的行为概念.再通过发挥该行为概念的界定功能.为排除犯罪事由提供了一个开放性的基础平台.以有力地弥补中国耦合式犯罪构成封闭性的缺陷。

  • 标签: 排除犯罪 行为概念 事由定位
  • 简介:烛光有两个地方未曾到达:太远的地方和蜡烛下面。法律实证分析也是一样。对法律实证分析来说,象公平、正义、本质、本原这些范畴都似乎有些遥远,而法律条文本身,也很少成为法律实证分析的对象。本文认为,对法律条文其实可以进行实证分析。…….

  • 标签: 法律条文 法理 实证分析 刑法分则
  • 简介:从犯罪圈变化的角度看,以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为主要问题导向、以刑法功能的积极发挥为基本价值指引是《刑法修正案(九)》的基本立法理念。犯罪社会危害性标准呈降低趋势、刑罚积极一般预防目的突出是刑法功能积极发挥的具体体现。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主要问题导向具有价值合理性与现实合理性。犯罪社会危害性标准降低与我国当前社会状况相适应,但应当尊重我国二元体制存在的现实,保持适度。理念更新与体系性配套是犯罪社会危害性标准降低在价值上能否得到认同、效果上可否达到预期的关键。对刑罚积极一般预防目的的突出应给予肯定评价,但必须使其受到法治原则的约束。

  • 标签: 刑法修正案(九) 立法理念 犯罪社会危害性标准 刑罚积极一般预防
  • 简介:风险社会理论在全球化浪潮的裹挟下已经成功地波及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风险社会与社会风险是存在差异的概念,对风险社会的理解必须置于特定的语境和场域之中,中国的风险社会具有强烈的地域特色与时代背景。风险社会的生成引发了一系列社会变革和理念更新,法理学界应当认真对待这种大变革。文章主要从法律理念以及法律制度的构建与运行层面对风险社会进行法理学的解读。

  • 标签: 社会转型 风险社会 社会风险 自然风险
  • 简介:经济与社会之迅猛发展,可谓日新月异,翻天覆地.而如若没有人类的不断试错与纠偏,没有认识框架的不断重构和制度的不断创新,就不可能有发展.重构与创新,实乃人类不懈前行之重要动因.

  • 标签: 理论构建 中国 研究方法 经济法
  • 简介:法律职业化理论和司法能动理论是对中国司法发展道路的不同探索理论。中国能动司法理的可能宪政逻辑是:民族国家之间的激烈竞争、司法社会主义特色的塑造、司法服务于政治、转型时期需要司法快速做出回应等。能动司法理宪政逻辑的合理之处在于它是从中国国情、中国民众的社会需求出发而不是西方的现行司法理出发去论证自己的合理性。但中国能动司法理始终面临着司法规律的普适性、政治统摄司法抑或司法控制政治、法律是统治工具抑或法律具有自身价值等理论追问。中国能动司法宪政逻辑面临的困境是政治系统和法律系统相对分立而引发的社会结构性危机。通过论争来寻求更多的政治共识,对中国司法发展道路的探索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能动司法 宪政 政治 民族国家
  • 简介:围绕“为什么处罚要处罚未遂行为”问题的讨论,在德国刑法学界已经有了两百年以上的历史。实际上,这个问题与刑罚目的理论、不法理的基本问题有着紧密的关联,在这样的关联中清晰地展现未遂理论过去和现在的历史变化,有助于了解未遂理论发展的历史脉络和当今的研讨状况,由此,推测其未来发展的可能方向和空间。

  • 标签: 未遂理论的历史 客观未遂理论 主观未遂理论 不能未遂
  • 简介:社会危害性理论与法益理论确实可以成为实质刑法观的理论基础,但是社会危害性理论与实质刑法观的关联性比较复杂,并非如部分学者所提示的那样一一对应。就持有传统社会危害性理论立场的学者而言,他们其实并非可以简单地归入实质刑法观立场;而主张改革完善传统社会危害性理论的部分学者,反而坚持实质刑法观立场。在中国语境下,实质刑法观面临的风险与批评,主要根源就在于作为实质刑法理论基础的社会危害性理论具有太过强大的解释功能,且实质解释论的功能表现包括了保障人权的正面功能与严重侵犯人权的负面功能的两面,呈现出矛盾属性。为了防范风险,不但需要发展实质刑法观,而且需要完善社会危害性理论。单面的实质刑法观或者保守的实质刑法观,主张通过实质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实质犯罪论的限制与实质司法解释权的限制,以有效防范开放的实质刑法观可能存在的侵蚀人权保障机能的风险,因而应当成为当下中国最理想的选择。

  • 标签: 社会危害性 法益 开放的实质刑法观 保守的实质刑法观 司法解释
  • 简介:中国经济法是改革开放中崛起的新兴法律部门。中国经济法理对法学基础理论的发展与创新表现为:经济法理对公法与私法两分法局限的突破;经济法理对传统部门法调整对象理论的更新;经济法理对法律调整机制及其功能的拓展;经济法学提出社会本位观丰富了法的理念,是对个体本位理论的超越。经济法理的进一步创新既需要坚持思想的大胆解放,又必须应对社会经济发展变革的现实,还应当经受社会生活与法律实践的检验。

  • 标签: 经济法 公法与私法 调整对象 法律功能 社会本位 平衡协调
  • 简介:当代国际经济法应该具有多元开放的法学视角和理论进路,例如,法律视角、经济视角、政治视角、历史视角、人权视角、哲学视角、发展视角、可持续发展视角,等等。Jackson的实用主义宪法制度分析、Petersmann的理想主义自由宪政分析、Qureshi的全球化多元综合法律分析为国际经济法学术领域的三种主要视角。国际经济法的理论多元标志着国际经济法学术开始走出理论的幼稚和贫困,迈向理论的成熟和繁荣,进而超越概念之争,进入理论之争,乃至开启范式之争。

  • 标签: 全球化 国际经济法 法理学 理论多元 中国学术
  • 简介:国际私法理问题再探讨赵恒宇国际私法“等于”或“基本上等于”冲突法;冲突法并未调整实体关系,而又似乎调整了该关系。这类不确定性的出现,提示国际私法的理论问题已不仅是概念的广狭问题。考察国际私法的历史和现状可以发现,调整国际民事关系,选择法律不是必经程...

  • 标签: 国际私法 冲突规范 冲突法 法律冲突 理论问题 法则区别说
  • 简介:刑事执行立法理研讨会于1998年7月中旬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刑事执行立法的必要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现将会议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一、刑事执行的界定及其依据刑事执行立法的认识基础是对刑事执行的科...

  • 标签: 刑事执行法 执行立法 刑罚执行 研讨会综述 立法理论 刑事司法